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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案|IMB吸金案業務員遭控詐欺,獲不起訴
前言:當懷抱夢想的業務員,淪為詐騙集團的代罪羔羊 「我以為這是一個改變人生的機會,沒想到卻是一場毀滅人生的騙局。」 在IMB、imB等重大違法吸金案接連引爆後,我們接到了大量類似的求助。許多充滿熱情、相信公司前景的業務員,一夕之間從事業夥伴變成了詐騙集團的共犯。他們不僅自己血本無歸,更因為曾向親友推廣,而面臨加重詐欺的刑事指控,人生瞬間從天堂掉到地獄。 您可能會想:「我也是受害者,為什麼是我要被告?」、「我只是介紹朋友投資,怎麼會變成詐騙?」這些無奈與恐懼,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完全理解。在法律的迷霧中,單憑個人的辯解往往蒼白無力。您需要的,是一個能為您釐清事實、從證據中找出真相、並為您建構堅實法律防線的專業律師團隊。 今天,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將與您分享一個我們成功處理的真實案例。在本案中,我們的當事人A小姐,因為擔任IMB集團的業務員,被投資人指控涉犯加重詐欺罪。在謙聖律師團隊的精準辯護下,我們成功地讓檢察官看見了指控中的重重疑點,最終為A小姐爭取到「不起訴處分」,還她一個清白! 一、法律的紅線:為何業務員會被控「加重詐欺罪」?...
3月3日


|毒品案|毒駕涉公共危險,獲緩刑
【毒駕被抓可以緩刑嗎?】吸毒駕車就得入獄?律師教你如何爭取緩刑,免除牢獄之災! 「我只是一時糊塗,真的要因此被關嗎?」 在處理毒駕案件時,我們經常遇到當事人因一時的好奇或僥倖,鑄下大錯。當冰冷的檢驗報告出爐,確認尿液中的毒品代謝物超標時,許多人腦中浮現的第一個念頭就是:「我的人生是不是毀了?我會不會因此留下前科,甚至要入監服刑?」 尤其在近年來,政府對於「毒駕」採取零容忍的態度,修法加重刑責,使得吸食毒品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已成為比酒駕更容易被起訴且刑責更重的罪名。然而,法律的判決並非鐵板一塊,即便面對看似不利的局面,專業的律師團隊依然能在細節中找出突破口,為當事人爭取最好的結果。 今天,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將與您分享一個我們成功處理的真實案例。在本案中,我們的當事人A先生,因吸食大麻後駕車,被檢察官依公共危險罪起訴。在謙聖律師團隊的精準辯護下,我們成功說服法官,最終為A先生爭取到「有期徒刑兩個月,緩刑兩年」的判決,讓他免於牢獄之災,獲得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一、案件背景:深夜臨檢點,一場無可迴避的法律風暴 A先生在某日下午施用大麻後,於同日晚間駕
3月3日


|刑案|遭指控涉兒少性剝削,獲不起訴
【兒少性剝削不起訴】被控兒少性剝削怎麼辦?律師成功爭取不起訴,翻轉案件逆勢! 當您或親友被指控涉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案件時,內心的驚慌與無助是難以言喻的。這類案件不僅罪名嚴重,更可能對個人名譽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然而,被起訴不代表必定有罪,在法律上,仍有許多爭取清白的空間。本文將透過法律諮詢顧問承辦的一起真實成功案例,分享當事人在被控散布兒少性影像後,律師團隊如何從證據與法律構成要件著手,成功說服檢察官,最終獲得不起訴處分,徹底翻轉案件的逆勢。 一、案件背景 小華是一位有家庭的兼職工作者,為了分擔家計,在網路上接案,為一個名為「麗的娛樂網」的成人網站提供主機維護及版面修改的服務。某天,小華突然接到警方的傳喚通知,指控他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刑法妨害風化等罪名。原來,該網站上被發現存有涉及兒童及少年的性影像,而小華因為負責網站的技術維護,被檢警機關認定為共犯。面對突如其來的指控,小華感到既震驚又無助。他表示,自己僅是依據網站經營者的指示進行技術操作,對於網站上的具體內容並不完全知情,更不知道其中竟然包含了兒少性影像。他主觀上認為自己只是在
2月26日


|詐欺案|網路投資成告誡戶,獲訴願成功
您是否也曾因為不慎捲入詐騙案件,不僅帳戶被凍結,還收到了警察局發出的「告誡書」?許多人收到告誡後,可能心灰意冷,認為自己「跳到黃河也洗不清」,只能默默接受這個紀錄。 但請等一下!收到告誡處分不代表就毫無轉圜的餘地。最近,我們就成功協助一位客戶,透過「訴願」程序,成功撤銷了警察局的告誡處分。這篇文章將與您分享,我們是如何從看似不利的局面中找到突破口,為客戶爭取權益。 一、案件背景:一場典型的「假投資」騙局 我們的客戶ABC先生(化名)在網路上認識了一位自稱「小天」的網友。「小天」以高獲利的投資話術誘騙ABC先生,聲稱只要將資金轉入指定帳戶,就能幫他操作獲利。ABC先生一時不察,便將一萬元的款項轉入了對方指定的帳戶。 不久後,ABC先生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因為他轉入的對象是另一位受害者的帳戶,導致ABC先生被認為是詐騙的幫助犯。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便依據 《洗錢防制法》第22條第2項規定 ,對ABC先生做出了「告誡」處分。 二、法律小知識:什麼是「告誡」處分? 根據 《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舊法第22條)規定 ,任何人不得無正當理由將自
2月25日


|刑案|遭指控虐待兒童,獲緩刑
「家庭,本應是孩子最溫暖的避風港,但若成為風暴的中心,該如何是好?」 在社會新聞中,我們時常看見令人心碎的兒虐案件。當不當管教越過了法律的紅線,成為長達數年的凌虐時,不僅會對孩子的身心造成難以抹滅的創傷,更會讓施暴的家長面臨嚴厲的刑事責任。在法律上,這構成了「妨害幼童發育罪」,是刑責極重的罪名。 ➙然而,在法律的嚴懲與家庭關係的修復之間,是否存在著其他的可能性?當一位父親因被指控長期的錯誤行為而面臨牢獄之災時,是否還有機會彌補過錯,重返家庭? 今天,法律諮詢顧問將與您分享一個我們成功處理的真實案例。在本案中,我們的當事人A先生,被檢察官指控長年對親生兒子B施以不當管教,並以「妨害幼童發育罪」提起公訴。面對可能入監服刑的困境,法律諮詢顧問團隊介入後,透過精準的訴訟策略與真誠的悔意展現, 最終成功為A先生爭取到「緩刑」,讓他免於牢獄之災,獲得了重新學習如何成為一位合格父親的機會。 一、案件背景:被指控長達七年的不當管教 A先生是B的親生父親,然而,檢察官指控,在長達七年多的時間裡,A先生因錯誤的親職觀念,對當時未滿16歲的兒子B,採取了極其不當的管教
2月24日


警察可以隨便查我嗎?一次搞懂臨檢、盤查、酒測的法律底線
一、前言 在日常生活中,民眾可能會遇到警察臨檢、盤查或酒測等情況。許多人對於警察的職權範圍感到困惑,不知道自己應該配合到什麼程度,也不清楚在何種情況下可以拒絕。本文將從法律角度詳細說明警察臨檢、盤查及酒測的法律依據、執行要件與民眾的權利保障,協助您了解自身權益。 二、警察臨檢查證身分的法律依據 Q:警察臨檢查證身分之依據為何?有前科就必須接受臨檢嗎? A:單純有前科並非發動臨檢查證身分之對象。 警察的職責不僅限於偵查犯罪的司法工作,還包括預防犯罪的行政勤務。為了維護社會治安、防止危害、保護社會安全,警察職權行使法應運而生,規範警察在預防犯罪行政勤務中的作用,以保障人民權益。根據該法規定,警察可執行巡邏、臨檢勤務,對場所、人、交通工具進行臨場檢查,或以路檢方式執行盤查。 (一)、根據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1. 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警察必須基於具體事實,而非單純因為民眾有前科就進行臨檢。 2. 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例如警察有理由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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