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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販賣毒品,人生就毀了?別放棄!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揭示無罪辯護的關鍵
當「販賣毒品」這四個字如巨石般壓在您或您親友的身上,您是否感到絕望,認為人生已走到盡頭?在台灣,販賣毒品的罪名極其嚴重,動輒七年以上、甚至無期徒刑的刑罰,足以讓任何人感到恐懼。許多人在被誣賴販賣毒品時,常會問:「毒品販賣可以不被關嗎?」、「被誣賴販賣毒品怎麼辦?」。答案是,絕對有希望!關鍵在於您是否找到了真正專精毒品案件的律師團隊。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多年來深耕刑事辯護,尤其在毒品案件領域,擁有豐富的實戰經驗與多起成功無罪、不起訴的案例。我們深知,面對檢警的強勢指控,唯有透過抽絲剝繭的證據分析與精準的法律攻防,才能在看似絕望的處境中,為當事人鑿開一條通往清白的道路。 一、謙聖的無罪方程式:破解檢方證據鏈,堅守無罪推定 許多人誤以為,一旦被共犯指認,或被查獲毒品,就再無翻身的可能。然而,我國刑事訴訟法給予了人民最基本的保障。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的律師團隊,正是活用這些法律原則的專家,我們的辯護策略始終圍繞兩大核心: 1. 嚴格檢視「補強證據」:根據刑事訴訟法,單憑共犯或被告自己的供述,是不能作為有罪判決的唯一證據的。我們的律師會徹底檢視,除了證人的
3月5日


警察可以隨便查我嗎?一次搞懂臨檢、盤查、酒測的法律底線
一、前言 在日常生活中,民眾可能會遇到警察臨檢、盤查或酒測等情況。許多人對於警察的職權範圍感到困惑,不知道自己應該配合到什麼程度,也不清楚在何種情況下可以拒絕。本文將從法律角度詳細說明警察臨檢、盤查及酒測的法律依據、執行要件與民眾的權利保障,協助您了解自身權益。 二、警察臨檢查證身分的法律依據 Q:警察臨檢查證身分之依據為何?有前科就必須接受臨檢嗎? A:單純有前科並非發動臨檢查證身分之對象。 警察的職責不僅限於偵查犯罪的司法工作,還包括預防犯罪的行政勤務。為了維護社會治安、防止危害、保護社會安全,警察職權行使法應運而生,規範警察在預防犯罪行政勤務中的作用,以保障人民權益。根據該法規定,警察可執行巡邏、臨檢勤務,對場所、人、交通工具進行臨場檢查,或以路檢方式執行盤查。 (一)、根據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1. 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警察必須基於具體事實,而非單純因為民眾有前科就進行臨檢。 2. 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例如警察有理由
2月24日


刑事陪偵流程:從遭逮捕、做筆錄到開庭,律師如何保障你的權益?
當司法警察(例如警察、憲兵、調查局人員)無預警上門搜索,甚至執行逮捕時,巨大的恐懼與壓力往往讓人瞬間不知所措。從被帶離家門的那一刻起,您就進入了分秒必爭的刑事偵查程序。在這段充滿未知的過程中,您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可能成為決定案件走向的關鍵。 請記住,保持冷靜並立即尋求專業律師協助,是保障您自身權益最重要的一步,本文將為您完整解析從警局、地檢署到法院的每一個環節,並清楚說明律師如何在每個階段扮演您的守護者。 一、第一站:警察局 — 攸關重大的「警詢筆錄」 當您因涉嫌刑事案件被逮捕並帶回警察局時,將面臨第一次的正式訊問,也就是製作「警詢筆錄」。這份筆錄是案件的第一份官方紀錄,重要性不言而喻。 • 流程: 遭搜索/逮捕 → 帶回警局 → 警詢筆錄 • 您面臨的風險: 在不熟悉法律且身心俱疲的狀態下,很容易在訊問的壓力下做出對自己不利的陳述,或對警方的提問產生誤解。 律師如何幫助您: ◦ 立即到場,停止訊問 : 您有憲法保障的權利,可以要求「律師到場後才開始接受訊問」。 ◦ 擬定應對策略 : 律師到場後,會先與您在不受干擾的空間單獨會面(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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