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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遭他人指控涉違反政府採購法,獲無罪
政府採購法借牌投標一定有罪嗎?律師精準解析「目的性限縮」,成功逆轉獲判無罪!熟悉政府採購法案件律師推薦 在參與政府採購標案的過程中,企業間為了整合資源、提升競爭力,尋求同業合作是相當常見的商業模式。然而,當這種合作牽涉到公司資本額門檻與名義使用時,稍有不慎,就可能踩到政府採購法的紅線。許多企業主在不諳法律的情況下,將合法的「商業合作」誤認為「借牌」,一旦面臨檢調機關(如調查局)的約談,往往因恐慌而做出不利的自白,最終面臨嚴重的刑事責任。 法律諮詢顧問在處理重大經濟犯罪與政府採購法案件上擁有豐富的實戰經驗。本次我們將透過一件由本所王聖傑律師、所內律師成功辯護並獲判無罪的真實案例,為您深入解析政府採購法中關於「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的法律爭議,並探討法院如何透過「目的性限縮解釋」,還原商業合作的合法本質。 一、一場合法的商業合作,為何淪為檢方眼中的「借牌犯罪」? 本案緣起於某縣市政府辦理的一項「年度動物救援與危害防制勞務採購案」,該標案的預算金額高達兩千餘萬元。依據招標規定,投標廠商的實收資本額必須達到預算金額的十分之一(即兩百餘萬元),以確保廠商具備相
7月20日


|毒品案|被控販賣毒品咖啡包,獲不起訴
在台灣,毒品犯罪的刑責極為嚴厲,特別是涉及「販賣」的指控,往往面臨極重的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當面臨這樣嚴重的刑事指控時,許多當事人與家屬會感到恐慌與無助。然而,被檢警指控販賣毒品,並不等於最終一定會被定罪。 本文將透過法律諮詢顧問在台中地區處理的一宗真實案例(為保護當事人隱私,相關個資已完全去識別化),為您解析在毒品案件中,專業律師如何透過嚴格檢驗證據瑕疵,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不起訴處分。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在台中或全台各地面臨類似的毒品案件指控,這篇文章將為您提供重要的法律參考。 一、案件背景:被捲入毒品咖啡包交易的無妄之災 A先生(化名)居住於台中市,某日突然遭到警方拘提。警方指控A先生涉嫌與另一名男子C先生(化名)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咖啡包。 案情的起因是,警方在查獲另一名涉毒人員B小姐(化名)的手機時,發現B小姐曾透過一個特定的微信帳號購買毒品。警方隨後喬裝成買家,透過該微信帳號聯繫購買毒品咖啡包。到了約定的交易時間,C先生駕駛車輛前往交易地點,將毒品咖啡包交付給喬裝的警員,隨即遭到逮捕。 警方在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C先生在前往交易地點前,曾
7月17日


|詐欺案|網拍賣家慘變詐欺共犯,獲不起訴
網拍賣家慘變詐欺共犯?交貨便詐騙陷阱解析,法律諮詢顧問助當事人獲不起訴處分 在網路購物盛行的時代,許多人會透過社群平台出售閒置物品。然而,詐騙集團的手法日新月異,現在連「賣家」都可能成為詐騙集團的眼中釘,甚至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淪為人頭帳戶,面臨嚴重的刑事追訴。近期,法律諮詢顧問成功協助一名遭遇「交貨便詐騙」的委託人,在面臨幫助詐欺、幫助洗錢等多項重罪指控下,成功爭取到不起訴處分,洗刷冤屈。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真實案例。 一、案件經過:單純出售二手商品,卻步步落入詐騙圈套 本案委託人原本只是單純透過臉書社團出售二手攝影鏡頭。不久後,一名自稱買家的網友主動聯繫,表示有意購買,並傳送了一個知名連鎖超商「交貨便」的網址,要求委託人透過該平台進行交易。 委託人不疑有他,點擊網址並填寫了個人資料。沒想到,這正是惡夢的開始。買家隨後傳來一張「交易失敗」的截圖,聲稱因為委託人的帳戶有問題,導致買家的帳戶也被凍結,並表示已經請「銀行專員」協助處理。接著,買家提供了一位自稱銀行專員的 LINE 帳號給委託人。 這位假專員以「協助開通交貨便功能」為由
7月16日


|詐欺案|遭感情詐騙與投資詐騙利用,成功撤銷告誡
一、事發經過 本案當事人原本是因交友認識對方,雙方在日常聊天、曖昧互動與實際見面後,逐漸建立起親密關係。對方之後再以投資計畫、高額獲利及共同資金安排為由,進一步取得當事人信任,並介紹所謂的投資窗口及貸款協助管道給當事人。當事人因先前本就有購買虛擬貨幣的經驗,加上誤信對方為親密交往對象,遂依指示參與相關投資安排。 在過程中,對方又以自己轉帳額度不足、需要朋友先匯款進來,再由當事人代為協助處理投資等理由,要求當事人提供帳戶帳號。當事人信以為真,主觀上認為這只是雙方共同投資流程的一部分,因此提供帳號供對方所稱友人匯款,後續並依指示自行操作帳戶處理款項。結果事後才發現,這一切其實是感情詐騙與投資詐騙的手法,帳戶也因此遭警示,警方並依洗錢防制法第22條規定作成告誡處分。 二、解決過程 (一)當事人在第一時間,致電到法律諮詢顧問,再由事務所的助理協助傳諮詢平台連結給當事人,當事人也向平台描述自己所遇到的狀況,再預約與王聖傑主持律師面談的時間。 (二)面談時,王聖傑主持律師率先安撫當事人忐忑不安的心情,再仔細聆聽當事人所描述的事發經過,並將事務所過往的成功案例
7月15日


|毒品案|旅館內發現毒品被誣賴,獲不起訴
旅館內發現毒品被誣賴?法律諮詢顧問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從被控持有毒品到完全翻案的成功辯護案例 案件背景:一場突如其來的噩夢 您是否曾經歷過這樣的噩夢?與朋友一起入住旅館度過一個普通的夜晚,卻在隔天早上被警方敲門搜查?警察在房間內發現毒品後,不分青紅皂白地指控您持有毒品?明明毒品不是您的,卻因為在同一個房間而被誣賴?您感到無助、恐懼,不知道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清白? 這正是我們委託人所面臨的真實困境。這位當事人原本過著平凡的生活,卻因為一次無意中的決定——與朋友一起在新北市板橋區的旅館開房間——而陷入了毒品犯罪的泥沼。事情發生在2024年11月。當事人與一位朋友一起入住旅館,本以為這只是一個普通的夜晚。然而,在警方的搜查過程中,警察在房間內發現了安非他命。警方隨即指控當事人持有第二級毒品,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2項的規定,當事人被移送新北地檢署偵查。 ➙面對這樣的指控,當事人感到絕望。他知道自己是無辜的,毒品不是他的,但警方似乎已經認定他是犯人。在這個關鍵時刻,當事人的家人決定尋求法律幫助。他們找到了法律諮詢顧問,委託王聖傑律師與鄧采其律師協助
7月15日


|詐欺案|面交車手遭警當場逮捕!加重詐欺未遂獲判6個月並獲緩刑
當您不慎落入詐騙集團的陷阱,成為負責取款的「面交車手」,甚至在面交現場被警方當場逮捕時,您可能會面臨極為嚴重的法律後果。依據我國刑法規定,只要涉及三人以上的詐騙行為,就會面臨「加重詐欺罪」的重刑指控。在這種看似罪證確鑿、百口莫辯的絕境下,是否還有轉圜的餘地? 本篇文章將透過法律諮詢顧問王聖傑律師與劉杰律師共同處理的一起真實成功案例,為您解析當面臨「三人以上加重詐欺未遂」的重罪指控時,專業律師如何透過精準的辯護策略,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僅6個月的有期徒刑,並獲得寶貴的「緩刑」宣告。 一、案件背景:誤信網路資訊,淪為詐騙集團面交車手 本案當事人(為保護隱私,以下稱其為委託人)因一時失察,誤信了網路上的求職或賺錢資訊,被詐騙集團吸收成為「面交車手」。詐騙集團透過LINE等通訊軟體,以假冒身分向被害人謊稱有高價手機(如iPhone 14 Pro)可供出售,並與被害人約定在臺中市某處進行面交。委託人依據詐騙集團上游的指示,前往指定地點準備向被害人收取款項。然而,被害人早已察覺有異並報警處理。當委託人現身準備進行交易時,埋伏在現場的警方立即上前將其當場逮捕,並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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