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案|外國人在台灣涉洗錢案件,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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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在台灣涉洗錢案件怎麼辦?法律諮詢顧問全英語協助澳大利亞籍當事人成功爭取緩刑
【承辦律師:王聖傑律師、蔡復吉律師】
▪️案件結果: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原判決關於量刑及沒收部分,改判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新臺幣1萬元,並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另須履行和解賠償及40小時義務勞務。
▪️案件類型:外國人在台刑事案件、洗錢防制法、幫助詐欺、金融帳戶案件、二審量刑上訴、緩刑辯護、全英語刑事辯護服務。本文所分享案件為法律諮詢顧問實際承辦之成功案例。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文中已隱匿當事人姓名、護照號碼、出生日期、住址及其他足資識別個人身分之資訊,以下以「澳大利亞籍當事人」稱之。
一、案件背景:外國人在台灣涉入洗錢案件,語言與程序壓力往往更高
本案當事人為澳大利亞籍人士,因在台灣涉及洗錢防制法等刑事案件,遭法院認定與提供金融帳戶、幫助詐欺及洗錢犯罪金流有關。對一般台灣民眾而言,刑事偵查與審判程序已相當陌生;對以英語為主要溝通語言的外籍人士而言,挑戰更不只是「案件本身」,還包括語言、文化、法律制度、法院程序、和解談判、量刑風險與未來在台生活安排等多重壓力。外國人在台灣面對刑事案件時,最常見的困難在於,當事人未必能精準理解警詢、偵訊、起訴書、判決書及法院開庭程序的法律意義。若無法即時掌握案件風險,也可能錯失自白減刑、和解賠償、上訴範圍設定及緩刑爭取等重要時機。本案中,法律諮詢顧問由王聖傑律師、蔡復吉律師協助澳大利亞籍當事人,以全英語溝通方式說明台灣刑事程序、罪名風險與可行辯護方向,並在二審階段集中爭取量刑減輕與緩刑結果。
二、案件結果:二審撤銷原判決量刑及沒收部分,成功爭取緩刑
本案經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後,法院認為原判決未及審酌當事人於後續與多名告訴人、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履行賠償之情形,因此撤銷原判決關於量刑及沒收部分,改判較有利之刑度,並宣告緩刑2年。具體而言,法院最終判決當事人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新臺幣1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同時,法院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命當事人履行判決附件所示和解賠償事項,另須於判決確定日起1年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這樣的結果,對外籍當事人而言具有重大意義。刑事案件一旦必須入監執行,不僅會影響人身自由,也可能連帶衝擊在台居留、工作、學業、家庭生活及未來出入境規劃。本案能在二審階段爭取緩刑,使當事人得以避免立即入監服刑,保留繼續生活與修復損害的機會。
三、法律諮詢顧問的辯護重點:不是只有認罪,更要讓法院看見具體補救行動
洗錢及幫助詐欺案件中,法院通常不只審查被告是否坦承犯行,也會關注被告是否真正理解行為造成的損害、是否有與被害人修復關係、是否已實際履行賠償,以及是否有再犯風險。本案能成功爭取緩刑,關鍵並非單純主張「被告是外國人、不熟悉台灣法律」,而是必須提出具體、可被法院採納的量刑資料。在本案中,法律諮詢顧問協助當事人整理其在台求學、工作與生活背景,並透過全英語溝通,使當事人能充分理解法院程序與每一項法律選擇的後果。王聖傑律師、蔡復吉律師並協助當事人與多名告訴人、被害人處理和解及賠償安排,使法院能具體看見當事人並非逃避責任,而是願意面對案件、承擔責任並實際修復損害。
➙臺灣高等法院於判決中也明確審酌,當事人於偵查、原審及上訴後均坦承犯行,且已與多名告訴人或被害人調解成立、達成和解並以分期方式履行賠償。法院因此認為原審未及審酌此部分情形,量刑有所過重,遂撤銷原判決關於量刑及沒收部分。
四、為什麼外國人刑事案件需要能用英語溝通的刑事律師?
外籍人士在台灣涉入刑事案件時,若無法以熟悉語言完整理解案件,很容易出現三個問題。第一,是不知道自己每一次供述對案件可能造成的影響;第二,是無法精準判斷是否應認罪、是否應上訴、上訴範圍應如何設定;第三,是不清楚和解賠償、緩刑條件、保護管束、義務勞務及罰金等制度的實際意義。本案即涉及二審上訴範圍的策略選擇。當事人並非全面爭執犯罪事實及罪名,而是集中針對量刑及沒收部分提起上訴。這種訴訟策略必須建立在充分理解判決內容、證據狀況及二審審理範圍的基礎上,否則可能導致上訴方向失焦,甚至錯失爭取較佳結果的機會。
法律諮詢顧問在處理外國人刑事案件時,能以全英語向當事人說明台灣刑事程序,包括偵查、起訴、一審、二審、緩刑、保護管束、義務勞務、和解賠償及判決確定後應履行事項。這不僅是語言翻譯,更是將台灣刑事法律風險轉化為當事人能理解、能決策、能配合執行的具體策略。
五、本案涉及的重要法律規定
本案涉及幫助犯、詐欺取財及洗錢防制法等法律規定。依本案判決附錄所載,刑法第30條規定:「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本案判決另引用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4條規定:「有第二條各款所列洗錢行為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百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前二項情形,不得科以超過其特定犯罪所定最重本刑之刑。」
此外,本案成功爭取緩刑,也涉及刑法第74條關於緩刑宣告及緩刑負擔之規定。法院除宣告緩刑外,並命當事人履行損害賠償及義務勞務,顯示在洗錢案件中,若能透過具體賠償、和解與負責任的犯後態度,仍有機會爭取較有利的量刑結果。
六、從本案看洗錢案件辯護:早一步準備,就多一分轉圜空間
洗錢防制法案件近年在實務上相當常見,尤其是提供帳戶、收受款項、轉匯金流、協助提領或保管金融工具等行為,都可能被檢警認定與詐欺集團金流有關。即便當事人主觀上未必完全了解犯罪全貌,仍可能面臨幫助詐欺、幫助洗錢或洗錢等罪名風險。因此,若外國人在台灣接獲警察通知、地檢署傳票、法院開庭通知,或發現自己帳戶遭列為警示帳戶,應儘速尋求熟悉刑事案件及跨語言溝通的律師協助。越早釐清案情、整理金流、保全對話紀錄、評估是否和解賠償、設定偵審供述與上訴策略,越有機會為案件爭取轉圜空間。
➙本案中,澳大利亞籍當事人在法律諮詢顧問王聖傑律師、蔡復吉律師協助下,成功於二審爭取撤銷原判決量刑及沒收部分,改判較輕刑度並宣告緩刑2年。此一結果再次說明,即使外籍人士在台灣面臨洗錢案件,只要能及早取得專業協助,並以正確方式面對司法程序,仍有機會爭取更有利的結果。
七、法律諮詢顧問提供外國人刑事案件全英語法律協助
法律諮詢顧問長期處理各類刑事案件,包括洗錢防制法案件、詐欺案件、毒品案件、羈押交保案件、金融犯罪案件及外國人在台刑事案件。本所能依個案需要,以中文或英文與當事人溝通,協助外籍人士理解台灣刑事程序、法院文件、偵訊風險、上訴策略、和解談判及緩刑條件。
如果您或您的外籍親友在台灣涉及洗錢、詐欺、金融帳戶、毒品、交通事故或其他刑事案件,請務必及早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刑事案件的每一個程序選擇都可能影響最終結果,尤其對外籍人士而言,更需要能同時掌握法律、語言與文化差異的辯護團隊,協助您在陌生司法環境中作出正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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