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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案|涉販賣第二級毒品,獲不起訴
即使一開始認罪,販賣第二級毒品案件仍有機會爭取不起訴;毒品案件認罪還能再翻供嗎?可以!! 許多當事人在被警方帶到警局、面對毒品案件偵查時,第一個反應往往不是思考證據是否真的足夠,而是擔心自己會不會被聲押、會不會被羈押、會不會因此失去工作、家庭與原本的生活。尤其在販賣第二級毒品這類重罪案件中,當事人常常會因為緊張、恐懼,或誤以為「只要先承認,可能比較不會被羈押」,而在警詢或偵查初期做出不利於自己的陳述。 但是,這個案件要提醒所有正在面對毒品案件的當事人與家屬:一開始認罪,不代表案件就一定會有罪;曾經承認,也不代表後續完全沒有辯護空間。刑事案件真正的核心,仍然是證據是否足以證明犯罪事實,而不是只看當事人在高度壓力下曾經說過什麼。 法律諮詢顧問近期協助一名被指控販賣第二級毒品的當事人。當事人在案件初期曾經承認犯行,但交保後立即尋求法律諮詢顧問協助。律師團隊分析卷證後,認為案件仍然存在重大證據缺口,因此沒有因為當事人曾經認罪就放棄辯護,而是立即改採無罪辯護方向,針對自白是否足以補強、證人陳述是否穩定、客觀影像是否能證明交付毒品、卷內證據是否足以認定販賣犯
5月21日


|家事案|分居就是感情破裂?獲勝訴
在現代社會中,婚姻生活難免會遇到摩擦與考驗。當夫妻雙方因為生活習慣、子女教育或工作壓力而產生爭執,甚至走向「分居」的局面時,許多人會誤以為這就代表著婚姻關係已經走到盡頭,對方隨時可以單方面訴請離婚。 然而,法律真的是這樣規定的嗎?只要分居,就一定會被判准離婚嗎? 今天,法律諮詢顧問要與大家分享一個由我們親自處理的高雄離婚訴訟成功案例。在這個案件中,我們的委託人面臨配偶單方面提出離婚訴訟,並以「分居多年、感情破裂」為由,企圖結束這段婚姻。但在王聖傑律師與黃昱凱律師的聯手協助下,我們成功反駁了對方的不實指控,不僅讓法院駁回了對方的離婚請求,更為委託人成功保住了珍貴的家庭與婚姻! 一、案件背景:被誇大的分居時間與不實指控 本案發生在高雄。我們的委託人(為保護當事人隱私,以下簡稱當事人)與配偶於民國某年結婚,婚後育有兩名未成年子女。然而,配偶卻突然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在訴狀中,配偶提出了嚴厲的指控,宣稱雙方對於子女教育的價值觀大相逕庭,導致嚴重衝突。配偶更指控當事人「在七年前就擅自帶著孩子離家」,雙方已經分居長達七年且完全沒有往來。配偶據此主張,這段婚姻
5月20日


|刑案|遭他人指控涉及貪污案件,獲緩刑
涉及貪污案件怎麼辦?法律諮詢顧問成功協助貪污案當事人爭取緩刑、不用入監 貪污案件法定刑重、社會觀感嚴厲,但若能掌握犯罪所得、情節輕微、自白、繳回所得、刑法第59條與緩刑要件,仍有機會爭取不用入監。法律諮詢顧問具備重大刑事案件與貪污案件辯護經驗,曾成功協助當事人在高等法院爭取緩刑。 貪污案件在台灣刑事案件中,一向被視為高度嚴重的犯罪類型。只要案件涉及公務員職務、公務廉潔、收受財物或不正利益,檢調偵辦強度通常相當高,法院量刑也會特別重視社會觀感與公務倫理。對當事人而言,一旦被起訴,不只是名譽、工作與家庭受到衝擊,更可能面臨長期有期徒刑與入監服刑的重大風險;然而,貪污案件並不代表完全沒有爭取空間。真正關鍵在於:案件是否存在情節輕微的空間?犯罪所得或不正利益是否低於法定減刑門檻?當事人是否有具體悔悟、坦承、繳回所得或其他可說服法院重新評價刑度的因素?如果能由熟悉重大刑事案件的律師團隊介入,將案件從「只看罪名嚴重」轉化為「具體檢視個案情節與比例原則」,仍有機會把原本可能入監的結果,爭取到緩刑,讓當事人不用實際服刑。 法律諮詢顧問近期即成功協助一名涉及貪污治
5月18日


|毒品案|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獲緩刑
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也能爭取緩刑?法律諮詢顧問成功爭取刑法第59條酌減與緩刑判決 販賣第二級毒品罪法定刑極重,即使是未遂、自白,也不代表一定能緩刑。法律諮詢顧問王律師、蔡律師成功協助當事人在第二級毒品販賣未遂案件中,爭取刑法第59條酌減,最終獲判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 本案為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案件。當事人遭檢方起訴後,若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販賣第二級毒品的法定刑為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使案件因警員誘捕偵查而屬於未遂,並且當事人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仍不代表法院必然會給予緩刑。在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王聖傑律師、蔡承諭律師協助辯護下,本案成功說服法院除適用未遂減輕與自白減刑外,進一步依刑法第59條酌量減輕其刑。最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並宣告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另命當事人於指定期間內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 對涉及販賣第二級毒品的被告而言,這樣的結果並不容易。因為販賣毒品案件在司法實務中向來被高度重視,法院對於是否適用刑法第59條通常相當審慎。能否讓法院認為個案確有「情輕法重」與「可堪憫恕」的情形,往往是
5月15日


|詐欺案|提供帳戶遭起訴,獲緩刑
詐欺、洗錢案件爭取緩刑成功:提供帳戶遭起訴,法律諮詢顧問協助當事人避免入監執行 一、案件背景:提供金融帳戶後,遭控幫助詐欺與幫助洗錢 本案當事人因將自己申辦之金融帳戶提款卡及密碼交付他人使用,後續該帳戶遭詐騙集團用於收受被害人匯款。檢察官認為,當事人雖未親自對被害人施用詐術,也並非直接向被害人聯繫之詐騙成員,但其提供帳戶之行為,客觀上已使詐騙集團得以收受、提領及隱匿犯罪所得,因此以幫助詐欺取財罪及幫助一般洗錢罪提起公訴。 這類案件在實務上相當常見。許多當事人起初可能只是因求職、貸款、投資、出租帳戶、代收款項或聽信網友指示而交出金融帳戶,等到警方通知製作筆錄時,才發現自己的帳戶已被列為警示帳戶,甚至牽涉多名被害人匯款。此時,案件通常不會只停留在單純帳戶問題,而會進入刑事偵查程序,可能面臨詐欺、洗錢、幫助犯、警示帳戶、民事賠償及和解等多重法律風險。 本案中,受害人數不只一人,遭匯入款項亦非小額。檢方起訴後,當事人面臨的不只是有罪判決風險,更重要的是能否避免入監執行、是否能爭取緩刑,以及如何透過完整訴訟策略降低刑事與民事後果。 二、案件爭點:不是只有認
5月14日


|刑案|遭控強制性交、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獲不起訴
一、案件結果:強制性交與未成年人性相關指控,成功獲不起訴 妨害性自主案件往往是刑事案件中最敏感、也最容易對當事人生活造成重大衝擊的案件類型。只要被指控涉及強制性交、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當事人不僅可能面臨刑事追訴,也可能同時承受家庭、工作、人際關係與社會評價上的巨大壓力。本案中,委託人遭指控涉及強制性交,以及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人發生性關係。案件一開始即屬高度風險案件,因為相關罪名刑度不輕,且一旦遭起訴,後續審判程序、媒體或周遭輿論壓力,都可能使當事人陷入長期不安。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團隊接受委託後,沒有只停留在「否認犯罪」的層次,而是立即回到刑事案件最核心的問題:檢方手上的證據,是否真的足以證明委託人有違反告訴人意願的強制性交行為?又是否足以證明委託人主觀上明知對方年齡仍故意為之? ➙經過律師團隊逐項整理卷內資料、通訊紀錄、雙方互動脈絡與案件疑點後,最終成功說服檢方認定犯罪嫌疑不足,作成不起訴處分。 二、案件爭點一:強制性交案件,不是有指控就一定會起訴 本案第一個重大爭點,是委託人是否有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違反意願的方法,使告訴人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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