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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案|寄出提款卡變人頭帳戶,獲無罪
【詐欺洗錢無罪成功案例】提款卡寄出變人頭帳戶?法律諮詢顧問律師精準辯護,成功爭取無罪判決! 一、案件經過 在現今社會,詐騙集團的手法日新月異,許多民眾在不知不覺中落入陷阱,不僅自身財產受損,更可能因為交出提款卡或帳戶,而莫名背上「幫助詐欺」與「幫助洗錢」的重罪指控。本案當事人便是在網路上參加抽獎活動,誤信詐騙集團假冒的「金管會銀行局專員」話術,以為帳戶遭到外洩需要進行「安全升級」,因此依指示將提款卡寄出並告知密碼。 當事人不僅自己被騙走了高達10萬餘元的存款,事後更被檢警認定為詐騙集團的共犯,遭到檢察官以 刑法第30條第1項前段、第339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罪,以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幫助洗錢罪 起訴。面對這樣「人財兩失」又面臨重刑指控的絕境,當事人決定委託專精處理刑事案件的法律諮詢顧問,期望能洗刷冤屈。 二、法律諮詢顧問的辯護策略 許多人,甚至部分律師,都認為只要客觀上交出了提款卡和密碼,就一定會被判有罪。然而,法律諮詢顧問的王聖傑律師與高文洋律師在詳細梳理案情後,堅信本案仍有許多突破點。律師團隊精準地抓住了「主觀犯意」這個核心爭點
4月14日


|詐欺案|交出三個以上帳戶就一定有罪?獲不起訴
【成功案例】交出三個以上帳戶就一定有罪?律師解析洗錢防制法不起訴關鍵! 在現今詐騙猖獗的社會中,許多民眾因為求職、貸款或是網路交友,不慎落入詐騙集團的陷阱,甚至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交付了自己的銀行帳戶。社會上普遍流傳一種說法,甚至連部分法律從業人員都認為:「只要交出三個以上的銀行帳戶,就一定會被認定為洗錢共犯,絕對逃不掉刑事責任。」 然而,這種觀念並不完全正確!法律諮詢顧問近期成功協助一名當事人,在交付了高達十個銀行帳戶的情況下,依然獲得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本案由王聖傑律師與劉杰律師共同承辦,成功為當事人洗刷冤屈。本文將透過這個真實案例,為您深度解析洗錢防制法的相關規定與不起訴的關鍵理由。 一、 案件背景:假交友真詐騙,無辜民眾淪為人頭戶 本案當事人是一名中年婦女,在網路上結識了自稱在國外工作的網友。雙方透過通訊軟體頻繁聯繫,對方以甜言蜜語博取當事人的信任後,開始編造各種理由,例如需要資金周轉、協助處理外匯等,要求當事人提供銀行帳戶。 當事人基於對網友的信任,不疑有他,陸續交付了某中小企業銀行、某國際商業銀行、某商業銀行等多家金融機構,總計高達十個帳
4月13日


|詐欺案|網路感情詐騙淪為面交車手,獲緩刑
網路感情詐騙淪為面交車手,未和解成功爭取緩刑!被控詐欺車手沒有和解一樣可以緩刑!! 在現今網路發達的時代,網路交友已成為許多人尋求感情寄託的管道。然而,詐騙集團也看準了這一點,利用「感情詐騙」的手法,一步步將無辜的被害人捲入犯罪的深淵。本案當事人(以下簡稱「阿文」)就是一名典型的受害者。阿文在網路上結識了一名網友,雙方在短時間內發展出深厚的感情。在對方的甜言蜜語與感情攻勢下,阿文逐漸卸下心防。隨後,對方以各種理由要求阿文協助「拿東西」或「代收款項」,阿文基於對感情的信任,便答應了對方的請求。 然而,阿文萬萬沒想到,自己竟然在不知不覺中成為了詐騙集團的「面交車手」。在一次前往指定地點與被害人面交款項時,阿文當場被埋伏的警方逮捕。直到被帶回警局偵訊,阿文才驚覺自己竟然成了詐騙集團的共犯,面臨「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及「洗錢防制法」等重罪指控。 二、律師策略:專業辯護,積極爭取減刑與緩刑 面對突如其來的牢獄之災,阿文感到無比驚慌與無助。在親友的建議下,阿文找到了法律諮詢顧問尋求專業協助。我們深知,詐欺車手案件在實務上往往面臨極大的判刑壓力,尤其是
4月10日


|詐欺案|生基位投資糾紛遭控詐欺,獲不起訴
被指控生基位詐騙怎麼辦?生基位投資糾紛怎麼處理?律師協助成功爭取詐欺取財不起訴處分! 一、案件背景:生基位投資糾紛,無辜捲入詐欺疑雲 近年來,隨著殯葬產業的多元化發展,生基位、靈骨塔等相關投資或買賣案件層出不窮。在實務經驗中,檢察機關對於此類案件往往抱持高度警戒,甚至容易直覺聯想到詐騙集團的犯罪手法。因此,當事人一旦捲入此類糾紛,往往面臨極大的心理壓力與法律風險。 本件成功案例的當事人(以下簡稱「A先生」),便是在一起生基位產權交易中,遭到告訴人指控涉嫌詐欺取財。告訴人主張,A先生明知其並無實際販售生基位產權之真意,卻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利用告訴人先前投資未上市股票失利、急於處理手上生基位產權的心理,向告訴人佯稱可以協助販售生基位產權。告訴人進一步指控,A先生向其誆稱必須先購買搭配的土地使用權,才能以高價將生基位出售。告訴人因此陷於錯誤,交付了新臺幣一百一十萬元給A先生。事後,告訴人因無法與A先生取得聯繫,自覺受騙而報警處理,導致A先生面臨刑法詐欺取財罪的偵辦。 二、律師策略:釐清交易本質,找出指控瑕疵 面對檢察官可能先入為主的偏見,本所律師團
4月9日


|民事|向第三者提告侵害配偶權,成功求償二十萬
發現另一半外遇,無疑是婚姻生活中最令人心碎且難以承受的時刻。當曾經的山盟海誓化為泡影,取而代之的是謊言與背叛,許多人在震驚與悲痛之餘,更感到深深的無助。然而,比背叛本身更讓人感到絕望的,往往是「沒有證據」的困境。許多元配在發現端倪、起疑心時,對方早已有所防備,將手機裡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親密合照、甚至是出遊的軌跡刪除得一乾二淨。沒有所謂「抓姦在床」的鐵證,也沒有鹹濕露骨的對話截圖,難道就只能自認倒楣,任由配偶與第三者逍遙法外,繼續踐踏這段婚姻嗎? 事實上,在現今的司法實務判決中,侵害配偶權的成立,早已不再以「發生性行為」或「抓姦在床」為絕對的必要條件。只要配偶與第三者的互動「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之分際」,且其行為的親密程度已經達到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的程度,就可能構成對配偶權的侵害。換句話說,法律保護的不僅僅是肉體上的忠誠,更是婚姻關係中基於互信、互愛所建立的專屬情感聯繫。 本文將透過一則由法律諮詢顧問親自處理的真實勝訴案例,深入淺出地告訴您:即使在起訴初期手上極度缺乏直接證據,甚至面臨對方刪除證據的惡劣情況,只要找對專業律師,透過
4月8日


|詐欺案|誤信投資話術淪為警示戶,獲不起訴
【詐欺案件不起訴成功案例】誤信投資話術淪為警示戶,經法律諮詢顧問辯護後成功爭取不起訴 一、案件經過 當事人原本是因為看到網路上的投資訊息,才加入對方提供的聯絡方式,進一步與對方接觸。對方以高報酬、短期獲利為號召,向當事人表示只要投入小額資金,就有機會在短時間內獲得數倍報酬。當事人因一時誤信,先後投入款項,希望透過所謂的投資方案獲利。 然而,在每次匯款之後,對方都以「系統異常」、「帳戶審核」、「操作程序有問題」、「還需補足資金才能領回獲利」等理由,持續要求當事人再匯更多款項。當事人因先前已投入相當金額,擔心若不繼續配合便無法取回先前資金,遂在對方話術引導下,不斷依照指示匯款。 之後,對方又進一步表示,可協助當事人代為籌措資金,但要求當事人配合處理轉帳、無卡存款及購買虛擬貨幣等流程,並稱待資金補足後即可一併投入、領回高額獲利;當事人因急於取回原先投入的款項,且對虛擬貨幣交易及相關金流運作並不熟悉,遂依照對方指示配合操作。直到事後帳戶遭列為警示帳戶,當事人才驚覺情況有異,並發現對方早已失去聯繫,檢警因此認定相關帳戶及資金流向涉及詐欺犯罪所得,進而對當事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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