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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案|原審判 8 年的「販賣第二級毒品」,二審成功改判為「轉讓禁藥」僅 2 年
毒品案件最關鍵的,不只是「有沒有毒品」,而是法院最終認定的罪名,尤其在 109 年 7 月 15 日修法後,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明確規定: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說,只要構成「販賣」,刑期就是 10 年起跳。 本案由本事務所親自處理。原審法院認定當事人犯下「販賣第二級毒品」,量刑逼近 8 年;經本所團隊於二審全面重建證據結構、逐點拆解檢方主張後,高等法院最終完全否認「販賣」要件,僅認定「轉讓禁藥」,合併執行 2 年,刑期減少超過 6 年,堪稱重大逆轉。 ➙以下為本所精準攻防後,法院採信的核心理由。 一、原審認定「販賣」:刑期近 8 年 原審主要依下列資料認定: • 兩名證人偵查中的指述 • 通訊紀錄、時間線 • 施用者的相關陳述 因此判決犯下販賣第二級毒品罪。但販賣罪刑度極重,必須具備: • 明確對價 • 營利意圖 • 價金、數量、品項具體內容 ★本所即從這些核心要件逐一突破。 二、二審全面推翻「販賣」──法院採納本所主張 1. 購毒者證詞不可作為唯一證據 ➙本所指出,購毒者的指述始終反覆,更與通聯紀
2025年11月14日


|詐欺案|出租蝦皮帳號涉詐欺,獲緩起訴
【桃園地檢詐欺案件—桃園市八德區律師推薦】出租蝦皮帳戶遭控詐欺,經律師辯護獲緩起訴 一、案件經過 當事人因看到網路上有「出租蝦皮帳號可以賺錢」的資訊,且身邊也有朋友在從事類似的租借帳號行為,於是便向朋友詢問是否能介紹相關管道,朋友隨後提供了一個自稱是「蝦皮帳號出租平台」的聯繫方式,當事人聯繫對方後,便依照對方指示簽署租借合約、進行帳號實名認證,以及綁定銀行帳戶等。 整個過程中,對方表示這只是「帳號代營運」的合作方式,不涉及任何違法行為,當事人也因為看到朋友都在做,便無多加懷疑,直到後來帳號租約結束後,某日警方突然通知當事人,表示他的帳號疑似涉及詐騙金流,當事人才驚覺自己可能被利用成為詐騙集團的工具。 他也因此被以涉犯 「洗錢防制法第22條第3項第1款之無正當理由收受對價提供金融機構帳戶予他人使用罪,屬法定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 偵辦,面對這莫須有的指控,當事人相當悲憤,也擔心自己會因此入獄服刑, 於是急忙向「專精詐欺案件」的法律諮詢顧問求助,希望能替自己洗刷冤屈。 二、解決過程 (一)當事人在第一時間,致電到法律
2025年11月13日


|詐欺案|遭控擔任詐團面交車手,獲停止羈押
【基隆地院詐欺案件—桃園市中壢區律師推薦】遭控面交車手,經專業律師辯護後成功交保 一、案件經過 當事人因一時失慮,擔任了面交車手的角色,在整個過程中,當事人並未主動策劃或主導事件發展,僅是受他人指示而參與其中,對於整體事件的運作細節與資金流向並不清楚。且當事人因詐欺等案件,被檢察官提起公訴,訊問後也認為當事人涉犯 「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丶第216條丶第212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丶第216條、第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洗錢防制法 第19條第1項後段之一般洗錢」 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當事人有反覆實施同一加重詐欺取財罪之虞,且有羈押的必要。 法院裁定收押押後,當事人和家屬深感焦急,便立即向「專精詐欺案件」的法律諮詢顧問求助。 二、解決過程 (一)當事人在第一時間,致電到 法律諮詢顧問 ,再由事務所的助理協助傳諮詢平台連結給當事人,當事人也向平台描述自己所遇到的狀況,再預約與王聖傑主持律師面談的時間。 (二)面談時,王聖傑主持律師率先安撫當事人忐忑不安的心情,再仔細聆聽當事人所描述的事發經過,並將事務所過往
2025年11月10日


|刑案|遭他人指控強制性交,獲不起訴
【新北地檢妨害性自主案件—新北市中和區律師推薦】網路交友遭控強制性交,經專業律師辯護獲不起訴 一、案件經過 當事人透過一款以語音互動為主的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女子,雙方初次見面後便相約至當事人住所發生性行為,之後仍持續保持聯繫,也經常透過通訊軟體互動與閒聊,第一次發生關係後不久,女子再次主動聯絡,表示想再到他家作客;在氣氛與酒精的影響下,兩人又發生了性行為。 然而,當晚女子因飲酒過量,出現步態不穩、言語含糊的情況,甚至在屋內跌倒、弄亂環境,當事人見狀心生不滿,隔天女子離開後便傳訊表示不願再往來,隨即刪除並封鎖其聯絡方式;未料,女子事後竟向警方指控當事人強迫發生性行為,使當事人被以涉嫌 「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等罪嫌移送偵辦。 面對突如其來且嚴重的指控,當事人感到震驚與憤慨,也深怕因此蒙上污名、面臨牢獄之災, 於是立即尋求「專精刑事案件」的法律諮詢顧問協助,希望能查明真相、還原事實,為自己恢復清白。 二、解決過程 (一)當事人在第一時間,致電到法
2025年11月7日


|民事|倉儲大火遭房東求償近千萬鉅款,獲免賠
【桃園地方法院民事案件—桃園市大園區律師推薦】倉儲大火遭房東求償近千萬鉅款,經專業律師辯護後爭取到免賠 一、案件經過 整起事件的起因,源於當事人所承租的一處倉庫在夜間突然發生火災,事發當時,現場並無任何人員在場,消防單位接獲通報後第一時間趕抵現場,全力撲滅火勢,但仍不幸造成倉庫內部全面焚毀,貨物與設備幾乎全數損失殆盡。 火勢撲滅後,消防局立即展開現場鑑定與勘驗,根據鑑定報告,起火點位於倉庫某側,現場發現電源線熔斷及鋰電池燃燒的痕跡;經專業人員調查,排除人為縱火、自燃物質與菸蒂等外部因素,初步研判火災起因與電氣因素有高度關聯,但仍無法確認為唯一的起火原因。不過該倉庫於火災發生前,內部電氣設備與線路皆為新設,且平時均有定期委託廠商進行消防與電力系統檢修,火災當晚,鄰近廠房亦傳出跳電情形,經台電公司派員檢查後,確認為外部電箱電力異常所導致。 事後,倉庫現場經清理與保險單位勘驗,相關單位依程序完成火災原因調查與理賠估價作業,然而,事件並未就此平息——倉庫所有人竟向當事人提起民事求償,要求當事人負擔近千萬的鉅款賠償金。 對此,當事人深感無奈與悲憤。他表示,
2025年11月6日


|詐欺案|投資虛擬貨幣涉詐欺,獲雙緩刑
【嘉義、臺北地方法院詐欺案件—新竹縣新豐鄉律師推薦】誤信虛擬貨幣投資遭詐團利用開戶,經專業律師辯護,成功爭取兩案分別宣判緩刑! 一、案件經過 當事人在友人的介紹下,得知有一項「投資虛擬貨幣」的機會,只要協助處理公司帳戶、幫忙收款,就能獲得穩定收入,由於當時經濟壓力沉重,加上對方一再保證這是合法、安全的投資方式,且雙方平時熟識、互有信任,當事人便在未多加懷疑的情況下答應幫忙。對方以「營業登記需要地址」為由,要求當事人前往特定地點租屋,並主動提供租金與押金現金,甚至協助聯繫房東辦理手續,簽約當天,房東詢問是否要一併辦理營業登記,當事人不疑有他,便簽下委託書,讓房東代為登記,完成後公司名稱與營業登記皆掛在當事人名下。 隨後,對方又要求他申請公司印鑑與大小章,並協助開設銀行公司帳戶,開戶完成後,當事人依照指示,將所有文件、印章、網銀密碼與存摺一併交給對方保管,認為只是代辦程序的一部分。直到某日接獲銀行通知,帳戶疑似涉入詐騙金流,警方隨即展開調查,當事人才驚覺原來所謂的「虛擬貨幣投資」竟是詐騙集團利用他人名義開立帳戶的手法。 在偵查過程中,當事人始終誠實說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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