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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案|網路被騙被告加重詐欺,可以併案嗎?如何透過合併審理避免刑度過重與喪失緩刑機會
一、案件背景 在刑事案件中,當被告涉及多個不同的犯罪事實時,檢察機關往往會分別起訴,導致案件被分配到不同的法院進行審理。這種做法看似合理,但實際上會對被告造成嚴重的法律後果。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最近成功處理的一件案例,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被告涉及加重詐欺取財罪與洗錢防制法等多項罪名。檢察機關分別在新竹地方法院與桃園地方法院提起公訴。如果按照檢察機關的起訴方式分別進行審理,被告將面臨以下風險: ■ 第一,分別判刑導致刑度過重。根據刑法第51條的規定,如果被告因數罪分別判刑,最後需要進行「合併執行」。在合併執行時,法律規定不得逾越各罪最重刑期的總和。但實務上,分別判刑往往導致刑度的累積,最終的合併執行刑度會遠高於如果在同一法院一次性判決的刑度。 ■ 第二,喪失緩刑機會。根據刑法第74條的規定,被告符合一定條件時,法院可以宣告緩刑。但如果被告因多個罪名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即使每個罪名的刑度都在緩刑的適用範圍內,合併執行後的刑度也可能超出緩刑的適用範圍,導致被告喪失緩刑的機會。 ■ 第三,訴訟程序複雜。分別審理意味著被告需要在不同的法院參與多次庭審,
8月4日


|詐欺案|人頭帳戶詐欺案:被告未到庭,謙聖律師如何成功爭取不起訴?
在涉及詐欺與洗錢的刑事案件中,許多民眾最擔心的莫過於收到地檢署的傳票。然而,您知道嗎?在某些情況下,即使被告未親自到庭,專業的律師團隊依然能夠透過有力的書狀與證據,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不起訴處分。近期,法律諮詢顧問就成功處理了一起這樣的案件。本案當事人無端捲入網路購物詐騙,被控幫助詐欺與幫助洗錢。在王聖傑律師與賴冠宇律師的專業協助下,當事人不僅免去了奔波法庭的煎熬,更順利洗刷了冤屈。 一、案件背景:好心幫忙收款,卻成詐欺共犯? 本案當事人出於對友人的信任,將自己的銀行帳戶提供給對方,協助收取網路拍賣的款項。當事人將收到的款項領出後,親自交給了該名友人,且並未從中獲取任何報酬。然而,這名友人實際上是利用社群網站的假帳號,在粉絲社團中刊登販售偶像周邊商品的虛假廣告,藉此詐騙多名買家。當被害人匯款至當事人的帳戶後,當事人便無辜地成為了檢警追查的對象,面臨刑法幫助詐欺取財罪及洗錢防制法幫助洗錢罪的嚴重指控。 二、法律諮詢顧問的辯護策略:精準舉證,打破犯罪嫌疑 面對嚴厲的指控,法律諮詢顧問的律師團隊迅速介入,並擬定了精準的辯護策略: ■ ...
7月30日


|詐欺案|借帳戶給友人卻收到贓款,成功撤銷告誡
一、案件經過 本案當事人與伴侶交往後共同居住,因伴侶原有帳戶遭列為警示帳戶,雙方日常生活費、房租、車貸及其他支出,多由當事人的銀行帳戶支付或扣繳。交往後期,伴侶因工作及經營事業需要收受款項,當事人基於雙方長期交往、共同生活所建立的信賴關係,同意提供自己的帳戶協助收款。 某日,伴侶表示有朋友要返還先前所欠款項,因此提供當事人的帳戶供對方匯款。直到當事人發現帳戶突然無法轉帳,主動向警方詢問後,才得知該筆匯入款項可能涉及詐欺案件,帳戶也因此遭到警示及告誡。 案件進入偵查後,檢察官綜合雙方交往、同居、共同生活及帳戶使用情形,認定當事人提供帳戶時,是基於男女交往間的情誼與信任,難以認定其能預見帳戶會被用於詐欺或洗錢,因此對相關當事人作成不起訴處分。然而案件不起訴,不代表原本的行政告誡一定會自動撤銷,為避免告誡持續影響金融往來,當事人便委任「專精詐欺案件」的法律諮詢顧問,協助聲請撤銷原處分。 二、解決過程 (一)當事人在第一時間,致電到法律諮詢顧問,再由事務所的助理協助傳諮詢平台連結給當事人,當事人也向平台描述自己所遇到的狀況,再預約與王聖傑主持律師面談的時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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