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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案|借錢周轉遭友告詐欺取財,上訴二審獲緩刑



 

本案當事人是新創公司的老闆,因積欠債務,而發生資金周轉的問題。為了維持公司營運,向朋友A謊稱自己想投資其他的事業,需短期借款20萬元,並承諾一個月後,會連本帶利還清;又話術朋友B來投資新創公司,以投資100萬元,後續可收取固定盈餘來吸引朋友。


到了約定時間,兩位朋友不僅沒拿到錢、也沒收到當事人後續消息,便憤而向當事人提出「詐欺取財」的告訴!


由於當事人在一審並未委任法律顧問,而遭判有期徒刑5個月和有期徒刑10個月,無「緩刑」宣告。擔心就此要鋃鐺入獄的當事人,急忙在網路搜索「詐欺律師」,發現擁有許多詐欺相關成功案例的法律顧問,在與主持律師見面諮詢後,便決定將上訴的重責大任交給法律顧問。


法律顧問首先居中協助雙方商談,透過律師專業的談判技巧,成功讓告訴人與我方達成和解;再透過精湛答辯,說服法官「給予當事人緩刑機會」,保有人身自由、不影響生活,並可以彌補過錯!


最終,經法律顧問之手,成功幫當事人拿到漂亮的「緩刑」宣告,免受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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