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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案|對話紀錄有多人就一定算加重詐欺?法律諮詢顧問精準答辯,成功擊退「三人以上加重詐欺罪」!
在現今社會,詐騙集團的手法層出不窮,許多民眾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因為幫忙代收貨款、購買虛擬貨幣,而莫名其妙捲入詐欺案件。更可怕的是,檢察官在起訴時,往往會因為對話紀錄中出現了兩個以上的不同名字(例如上游指示者、介紹人等),就直接認定被告參與了「三人以上」的犯罪組織,進而以刑責極重的「加重詐欺罪」將其起訴。 加重詐欺罪(刑法第339條之4)的刑度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能易科罰金!這對於許多只是單純想賺點外快、卻誤觸法網的當事人來說,無疑是晴天霹靂。 但,對話紀錄裡出現不同名字,就真的代表被告「明知」這是一個三人以上的詐騙集團嗎? ➙法律諮詢顧問在近期承辦的一起虛擬貨幣詐欺案中,成功向法官證明了:「名字不同,不代表就是不同人;就算有對話紀錄,也不能直接推論被告主觀上有加重詐欺的犯意!」最終成功說服法官變更起訴法條,將原本面臨重刑的「三人以上加重詐欺罪」,成功打掉,變更為刑度較輕的「普通詐欺罪」及「一般洗錢罪」。 一、案件經過:誤信網友介紹,代購虛擬貨幣竟成詐欺共犯? 本案當事人最初是透過通訊軟體認識了一名自稱「小王」的網友。在閒聊中,小王
7月14日


|詐欺案|如何打掉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加重詐欺)??獲緩刑
如何打掉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加重詐欺)??法律諮詢顧問成功打掉加重詐欺,並成功爭取到緩刑好結果 一、案件經過 本案當事人原遭檢方認定,與詐欺集團成員分工合作,且由當事人提供自己申辦使用的金融帳戶收受款項,再依指示將款項轉出購買虛擬貨幣交付上游,並從中取得報酬;因此檢方認為當事人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以及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一般洗錢」等罪嫌。 從表面上看,當事人確實有提供帳戶、收款、轉帳及購買虛擬貨幣等行為,案件看似對被告十分不利;然而,刑事案件並不是只看「有沒有動作」,更要看這些行為背後,是否已經達到各該犯罪構成要件,尤其是檢方主張的「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並不是只要案件背後有多人參與就一定成立,而是還必須證明被告主觀上對於「三人以上共同犯案」一事,確有認識或預見。 ➙此外,本案其中部分匯款事實,卷內證據也未必足以證明均屬典型「被害人因受詐騙而陷於錯誤交付款項」的情形;因此,本案真正的關鍵,不在於空泛否認,而在於能否精準拆解 二、解決過程 (一)當事人在第一時間,致電到法律諮詢顧問,再由事務
7月14日


|刑案|孩子遭控涉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獲不付審理
孩子被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怎麼辦?少年法庭「不付審理」成功案例解析 當家長得知未成年的孩子捲入刑事案件,甚至面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重罪指控時,往往會感到無比的震驚與焦慮。網路交友盛行,孩子們在社群軟體上的互動,有時會因為一時的好奇或對方的不當行為,而意外觸法。本文將透過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處理的一起真實成功案例,為家長們解析當孩子面臨兒少案件指控時,律師如何協助釐清真相,並成功為孩子爭取到「不付審理」的裁定。 如果您正為了「小朋友被告怎麼辦」而煩惱,正在尋找專業的兒少案件律師推薦,法律諮詢顧問在處理少年保護事件、兒少性影像案件等方面擁有豐富經驗,能為您的孩子提供最堅實的法律後盾。 一、什麼是少年事件的「不付審理」?會留前科嗎? 在探討案例之前,我們先來了解什麼是「不付審理」。 與成年人的刑事訴訟程序不同,少年事件處理法的核心精神在於「保護、教育與輔導」,而非單純的懲罰。當少年因涉嫌觸法被移送少年法庭後,少年調查官會先進行調查。 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為無付保護處分之原因或以其他事由不應付審理
7月9日


|詐欺案|身分證被冒用租車涉詐欺、洗錢,法律諮詢顧問協助爭取不起訴並撤銷限制出境出海
近年詐騙案件層出不窮,許多人以為只有真正參與詐騙行為的人,才會被警方鎖定。事實上,若個人證件不慎外流,遭他人下載、偽造並拿去從事犯罪,無辜民眾也可能因此被捲入加重詐欺、洗錢甚至偽造文書案件,還可能連帶遭到限制出境、出海,對工作、生活與出國安排造成重大衝擊。 本案當事人即因身分資料遭冒名利用,而被捲入詐欺與洗錢案件。所幸,在法律諮詢顧問協助下,最終不僅成功爭取檢察官作成不起訴處分,後續也順利撤銷限制出境、出海,讓當事人得以真正回復自由行動權利。 一、案件經過 本案起因,原本只是一場單純的債務糾紛。當事人因未能如期清償款項,與債權人之間產生爭執。未料,對方竟將當事人的個人證件資料散布到網路上。之後,詐騙集團成員發現這些資料後,便下載並加以利用,進一步偽造相關證件,冒用當事人名義租用車輛,再將該車輛作為詐騙取款使用。 嗣後,詐騙集團又透過網路架設娛樂城網站,誘使被害人儲值虛擬貨幣,並派車手前往向被害人收取款項。由於租車時所使用的是當事人遭冒用的證件資料,警方循線追查後,便將當事人列為重大嫌疑人,懷疑其涉犯: ▪️中華民國刑法第210條偽造私文書罪...
7月1日


|民案|債務人脫產危機?法律諮詢顧問成功廢棄原裁定,為委託人爭取三千萬假扣押保全債權!
在面臨鉅額債務糾紛時,債權人最擔心的莫過於債務人惡意脫產,導致最終即使贏了官司,也面臨「贏了面子,輸了裡子」、求償無門的窘境。在這種情況下,「假扣押」程序便成為保障債權的關鍵防線。然而,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並非易事,若未能充分「釋明」假扣押的原因,極易遭到法院駁回。 法律諮詢顧問近期由王聖傑律師、廖律師與本所資深律師組成的專業團隊,成功協助一位面臨債務人疑似脫產危機的委託人。在初次聲請假扣押遭駁回的劣勢下,律師團隊精準切入案件核心,提出有力異議,最終成功說服法官廢棄原裁定,為委託人爭取到高達新臺幣三千兩百多萬元的假扣押裁定,成功保全了委託人的血汗錢。 一、案件緣起:情義相挺卻換來傾家蕩產的危機 本案委託人出於信任,曾以其名下位於臺北市信義區的珍貴房地產作為擔保,協助相對人(債務人)向某商業銀行借款,並依據民法第860條之規定設定了高達三千多萬元的最高限額抵押權。 然而,相對人借款後卻未依約繳付本息。眼見自己辛苦打拼買下的信義區房產即將面臨被銀行強制執行的法拍命運,委託人為了停損,被迫忍痛將該房產出售給某建設公司。委託人利用出售房產所得的兩千六百多萬元
7月1日


|詐欺案|誤信AI智能挖礦機投資涉詐欺,獲不起訴
【虛擬貨幣詐欺不起訴】誤信AI智能挖礦機投資,險淪詐騙集團共犯,法律諮詢顧問協助成功爭取不起訴! 近年來,虛擬貨幣投資詐騙案件層出不窮,詐騙集團手法日新月異,常利用一般民眾對加密貨幣操作不熟悉且渴望獲利的心理,誘使無辜民眾陷入詐騙陷阱,甚至在不知不覺中成為幫助詐欺或洗錢的嫌疑人。 法律諮詢顧問近期成功協助一名遭指控涉嫌幫助詐欺取財及幫助洗錢的當事人,在檢察官偵查階段即獲得不起訴處分,成功洗刷冤屈。 一、案件背景與事發經過 本案當事人在網路上結識了自稱從事投資的網友。對方在日常聊天中,逐漸建立起信任感,隨後便開始向當事人推薦所謂的「虛擬貨幣AI智能挖礦機」投資方案,聲稱只要將資金投入該平台即可翻倍獲利。 在網友的指示下,當事人不僅投入了自己的薪水,甚至還透過手機貸款借款,將資金匯入指定的虛擬貨幣交易所購買以太幣(ETH)和泰達幣(USDT),並轉入指定的錢包地址。然而,當事人並不知道,這些所謂的「投資指導」,實際上是詐騙集團為了利用當事人的虛擬貨幣錢包來轉移其他被害人遭騙資金的掩飾手法。 當其他被害人發現受騙並報警後,警方循線追查虛擬貨幣金流,發現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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