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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案|旅館內發現毒品被誣賴,獲不起訴
旅館內發現毒品被誣賴?法律諮詢顧問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從被控持有毒品到完全翻案的成功辯護案例 案件背景:一場突如其來的噩夢 您是否曾經歷過這樣的噩夢?與朋友一起入住旅館度過一個普通的夜晚,卻在隔天早上被警方敲門搜查?警察在房間內發現毒品後,不分青紅皂白地指控您持有毒品?明明毒品不是您的,卻因為在同一個房間而被誣賴?您感到無助、恐懼,不知道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清白? 這正是我們委託人所面臨的真實困境。這位當事人原本過著平凡的生活,卻因為一次無意中的決定——與朋友一起在新北市板橋區的旅館開房間——而陷入了毒品犯罪的泥沼。事情發生在2024年11月。當事人與一位朋友一起入住旅館,本以為這只是一個普通的夜晚。然而,在警方的搜查過程中,警察在房間內發現了安非他命。警方隨即指控當事人持有第二級毒品,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2項的規定,當事人被移送新北地檢署偵查。 ➙面對這樣的指控,當事人感到絕望。他知道自己是無辜的,毒品不是他的,但警方似乎已經認定他是犯人。在這個關鍵時刻,當事人的家人決定尋求法律幫助。他們找到了法律諮詢顧問,委託王聖傑律師與鄧采其律師協助
7月15日


|詐欺案|面交車手遭警當場逮捕!加重詐欺未遂獲判6個月並獲緩刑
當您不慎落入詐騙集團的陷阱,成為負責取款的「面交車手」,甚至在面交現場被警方當場逮捕時,您可能會面臨極為嚴重的法律後果。依據我國刑法規定,只要涉及三人以上的詐騙行為,就會面臨「加重詐欺罪」的重刑指控。在這種看似罪證確鑿、百口莫辯的絕境下,是否還有轉圜的餘地? 本篇文章將透過法律諮詢顧問王聖傑律師與劉杰律師共同處理的一起真實成功案例,為您解析當面臨「三人以上加重詐欺未遂」的重罪指控時,專業律師如何透過精準的辯護策略,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僅6個月的有期徒刑,並獲得寶貴的「緩刑」宣告。 一、案件背景:誤信網路資訊,淪為詐騙集團面交車手 本案當事人(為保護隱私,以下稱其為委託人)因一時失察,誤信了網路上的求職或賺錢資訊,被詐騙集團吸收成為「面交車手」。詐騙集團透過LINE等通訊軟體,以假冒身分向被害人謊稱有高價手機(如iPhone 14 Pro)可供出售,並與被害人約定在臺中市某處進行面交。委託人依據詐騙集團上游的指示,前往指定地點準備向被害人收取款項。然而,被害人早已察覺有異並報警處理。當委託人現身準備進行交易時,埋伏在現場的警方立即上前將其當場逮捕,並
7月14日


|詐欺案|遭控詐欺取財與背信,即使當事人後期失聯未到庭,仍獲不起訴
一、案件經過 本案當事人原為釣具買賣公司負責人,平時從事釣具進出口及網路銷售業務。後續因公司經營規模擴大、進貨資金需求增加,便向熟識友人邀約投資或借款,並簽有投資協議、還款協議、股東同意書等文件。部分告訴人以現金交付款項,部分則匯款至公司帳戶,金額合計甚高。然而,隨著公司後期資金周轉惡化、獲利下降,當事人開始無法依原先約定持續給付本金、紅利或利息,雖然前期曾經陸續返還部分款項,也有與部分告訴人達成和解或簽立還款計畫,但後續仍因履約不順、聯繫不佳。 最終引發告訴人不滿,進而提出刑事告訴,主張當事人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及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面對這些不實指控,當事人相當悲憤,也不知如何是好,於是急忙向「專精詐欺案件」的法律諮詢顧問求助,希望能替自己洗刷罪名。 二、解決過程 (一)當事人在第一時間,致電到法律諮詢顧問,再由事務所的助理協助傳諮詢平台連結給當事人,當事人也向平台描述自己所遇到的狀況,再預約與王聖傑主持律師面談的時間。 (二)面談時,王聖傑主持律師率先安撫當事人忐忑不安的心情,再仔細聆聽當事人所描述的事發經過,並將事
7月14日


|詐欺案|借貸遭騙反成詐欺共犯,獲不起訴
在現今社會,詐騙集團的手法日新月異,許多急需資金週轉的民眾,在網路上尋求貸款管道時,不僅沒有借到錢,反而落入詐騙集團的陷阱,甚至莫名其妙背上「幫助詐欺」與「幫助洗錢」的罪名。面對檢察官的嚴厲指控與可能面臨的牢獄之災,當事人往往感到無助與恐慌。 近期,法律諮詢顧問由蔡承諭律師與王聖傑律師共同協助一位當事人,在被控幫助詐欺取財與幫助洗錢的案件中,成功向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爭取到不起訴處分,成功洗刷冤屈,還給當事人清白。 一、案件背景:急需資金卻誤入貸款陷阱 本案當事人因為急需一筆五十萬元的資金,在臉書上看到一則代辦貸款的廣告。對方自稱是專業的銀行代辦專員,並表示因為當事人目前的信用評等過低,銀行無法直接核貸。為了幫助當事人順利取得貸款,對方提出了一個「包裝方案」。 對方宣稱,這個包裝方案會將當事人包裝成有在從事兼職推銷業務,並利用「洗信用」的方式製作財力證明。為此,對方要求當事人提供一個裡面沒有存款的銀行帳戶,並將提款卡及密碼寄交給他們。為了取信於當事人,詐騙集團甚至傳送了一份偽造的「銀行業務代辦服務委託契約書」。當事人一心只想盡快取得貸款,誤以為交出
7月14日


|詐欺案|賣貨便詐騙手法解析:受害者變成警示帳戶被告,獲不起訴
近年來網路購物盛行,詐騙集團的手法也日新月異。許多民眾在網路上販售二手商品或個人物品時,遭遇「賣貨便詐騙」,不僅損失財物,甚至因為提供了帳戶資料,導致自己的銀行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進而面臨幫助詐欺、違反洗錢防制法等刑事訴訟。當受害者無辜成為被告時,往往感到驚慌失措。本文將透過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處理的實際成功案例,為您解析賣貨便詐騙的常見手法,以及律師如何協助當事人辯護,最終成功爭取到不起訴處分。 如果您也遭遇類似情況,正在尋找熟悉調查局辦案律師推薦或調查局陪同偵訊律師推薦,法律諮詢顧問在處理各類詐欺集團案、違法吸金、銀行法案件等均有豐富經驗,能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協助。 一、什麼是賣貨便詐騙?常見手法大公開 賣貨便詐騙通常鎖定在社群平台(如 Facebook、Instagram)或拍賣網站上刊登商品的賣家。詐騙集團會假冒買家,主動聯繫賣家表達購買意願,並指定使用特定的便利商店物流服務(如 7-11 賣貨便)進行交易。當賣家同意後,假買家會聲稱在付款或結帳時遇到問題,例如「賣場未開通金流服務」或「缺乏實名制認證」。接著,假買家會提供一個偽造的「客服連
7月14日


|詐欺案|誤當詐欺車手面臨重刑?成功爭取兩案不同天宣判、不同管轄(一審、二審)均獲緩刑!
【成功爭取兩案不同天宣判、不同管轄(一審、二審)均獲緩刑】 【成功爭取兩案不同天宣判、不同管轄(一審、二審)均獲緩刑】 在現今社會,詐騙集團的手法層出不窮,許多民眾在求職或尋找兼職機會時,可能因為一時失慮,不慎落入詐騙集團的陷阱,甚至在不知不覺中成為了詐騙集團的取款車手。一旦東窗事發,面臨的將是嚴厲的刑事指控。法律諮詢顧問近期就成功協助一名面臨重刑的委託人,在王聖傑律師與古茜文律師的專業辯護下,成功爭取到緩刑宣告,免去牢獄之災。 本案的委託人,因誤信詐騙集團的說詞,加入了一個由多人組成的詐欺群組。詐騙集團成員先是透過通訊軟體聯繫被害人,以投資某知名投資公司可獲利為餌,誘使被害人上當。隨後,詐騙集團指示委託人出示偽造的電子工作證,佯裝為該投資公司的外務專員,前往指定地點向被害人收取投資款項,並提供偽造的電子存款憑條讓被害人簽名。委託人在取得款項後,便將資金交給其他集團成員,藉此掩飾犯罪所得的去向。 當案件爆發後,委託人面臨了非常嚴重的刑事指控。根據檢察官的起訴,委託人的行為同時觸犯了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的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即加重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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