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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案|誤信網路兼職提供帳戶,獲不起訴

  • 19小时前
  • 讀畢需時 5 分鐘

本案委託人原遭檢警認定可能涉入詐欺集團收款及洗錢流程,案件涉及二十一名被害人。經法律諮詢顧問王聖傑律師、徐易呈律師協助釐清事實、整理證據並提出辯護意見後,檢察官最終認定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委託人具有幫助詐欺或幫助洗錢的主觀犯意,作成不起訴處分。

※ 本文已將當事人姓名、被害人姓名、案號、地點、日期、帳戶資料、社群帳號、交易時間與逐筆金額等資訊去識別化,以保護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隱私。


一、從網路兼職開始,卻意外成為詐欺案件中的帳戶持有人

委託人是一名年輕人,原本只是透過社群平台看到網路兼職或代辦工作資訊,並與對方聯繫。對方以工作需要、款項代收代付或原有帳戶無法使用等理由,要求委託人提供金融帳戶資料,並按照指示進行部分轉帳操作。

委託人當時並不知道對方是詐欺集團成員,也沒有想到自己提供的帳戶會被用來收取被害人遭詐騙的款項。直到警方開始追查帳戶金流,委託人才發現自己的帳戶竟然被捲入一件涉及二十一名被害人的詐欺案件,並因此面臨幫助詐欺及幫助洗錢等刑事責任的調查。

對一般人而言,帳戶只是日常生活中用來收付款的工具;但在刑事案件裡,帳戶一旦出現在詐欺款項的流向中,帳戶提供者就可能被懷疑是詐欺集團的共犯。此時,真正的爭點往往不是「帳戶有沒有收到錢」,而是帳戶持有人在提供帳戶當時,是否知道帳戶會被用來犯罪,以及是否具有幫助詐欺或洗錢的故意。


二、二十一名被害人匯款,帳戶持有人就一定有罪嗎?

本案中,檢警掌握了被害人報案資料、帳戶基本資料、交易明細及社群對話紀錄。從客觀結果來看,確實有多名被害人因遭受詐騙而匯款至委託人所提供的帳戶,因此委託人很快成為案件中的重要調查對象。

然而,客觀上帳戶被用來收款,並不當然等於帳戶持有人主觀上知情。刑事責任必須回到委託人當時到底知道什麼、如何與對方接觸、是否取得報酬、是否有異常行為,以及事後的行為是否符合一般犯罪共犯的經驗法則來判斷。

辯護過程中,我們協助釐清委託人與對方接觸的背景,整理社群對話與金流資料,說明委託人是因誤信網路兼職而提供帳戶,並非為了協助詐欺集團取得不法利益。對話內容也顯示,委託人是依照對方說法進行操作,並曾依對方指示轉出款項;委託人不但沒有因此獲得報酬,反而自己也受到損失。

這些事實對判斷主觀犯意非常重要。若一個人是為了獲利而主動協助詐欺集團,與一個人因誤信求職資訊而被對方利用,兩者在主觀意圖、行為動機與犯罪責任上並不相同。辯護的關鍵,就是把這些容易被金流結果掩蓋的細節,透過證據與完整時間脈絡呈現出來。


三、成功爭取不起訴的關鍵:客觀金流之外,更要釐清主觀犯意

本案最重要的辯護方向,不是否認帳戶曾經出現被害人匯款,而是正面處理「帳戶為何被提供」以及「委託人當時是否知道犯罪計畫」這兩個核心問題。

第一,委託人提供帳戶的起因,是誤信網路上的兼職或工作說法,而非與詐欺集團共同謀議。

第二,委託人並未因提供帳戶而取得利益,也沒有從被害人的匯款中分得報酬。

第三,委託人本身還依照對方指示轉出款項並受到損失,這與一般以提供帳戶牟利的犯罪模式並不相符。

第四,現有對話及交易資料雖然可以證明帳戶曾被利用,卻不足以直接證明委託人在提供帳戶的當下,已經知道對方將利用帳戶實施詐欺或洗錢。

檢察官最後採納相關辯護觀點,認為現有證據尚不足以證明委託人具有幫助詐欺或幫助洗錢的主觀犯意,且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以認定委託人確實涉犯相關罪嫌,因此作成不起訴處分。


四、不起訴處分代表什麼?

不起訴處分不是法院判決無罪,而是檢察官在偵查終結後,認為依現有證據尚不足以提起公訴,因而不把案件送進法院審判。對被告而言,這代表案件在偵查階段即獲得終結,不必再承受後續刑事審判的程序與壓力。

尤其是提供帳戶、車手、幫助詐欺或幫助洗錢案件,帳戶金流往往看起來十分不利;但刑事案件不能只看結果,也不能因為被害人數很多,就直接推論帳戶持有人一定知道詐騙計畫。是否構成犯罪,仍然必須檢視個人的具體行為、認知程度、對話內容、獲利情形及整體證據是否足以排除合理懷疑。


五、如果你也因提供帳戶遭通知到案,應該怎麼辦?

如果你曾因網路兼職、代收款、代辦工作、網路交友或他人請託而提供金融帳戶,後來卻發現帳戶被用於收受詐欺款項,請不要只用「我沒有騙人」作為唯一說法,也不要在沒有整理資料前急著刪除對話或自行與對方聯繫。

偵查機關通常會從帳戶金流、社群對話、聯繫時間、轉帳指示、報酬是否存在,以及你在事前事後的反應判斷是否具有犯罪故意。越早保留完整對話、工作廣告、轉帳紀錄、匯款證明與與對方聯繫的資料,越有機會釐清自己究竟是共犯、被利用者,還是單純因誤信他人而涉入案件。


法律諮詢顧問專辦刑事案件,包含提供帳戶、幫助詐欺、幫助洗錢、詐欺集團案件及其他涉及金融帳戶與數位證據的刑事案件。若您已收到警察、調查機關或地方檢察署的通知,建議在接受詢問或偵訊前,先由律師了解案件資料與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再依個案事實準備適當的說明與辯護方向。



※ 本案結果係依個案事實、證據內容及偵查機關判斷而定,不代表所有相似案件均能獲得相同結果。若您希望進一步了解自身案件是否存在被誤認為共犯、欠缺主觀犯意或遭他人利用帳戶的情形,歡迎聯繫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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