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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案|網路交友詐騙銀行戶頭(人頭帳戶)獲判不起訴


 

當事人因為感情、事業不順遂

於是在知名交友網站上尋求精神慰藉

碰巧認識了位知名科技公司的優秀工程師


在長時間的聊天、視訊下

倆人培養出了濃厚的感情

並以結婚為前提展開了交往


而後對方便以要「私下收廠商回扣」為由

向當事人提出借用銀行帳戶的要求

陷入粉紅泡泡的當事人面對男友的請求

也不疑有他的將提款卡、密碼交給了對方…


沒錯,當事人遇到詐騙集團了!

對方想要的不是共組家庭而是當事人的戶頭!


單純的當事人就這樣被詐騙集團利用

提供銀行帳戶,導致自己淪為人頭帳戶

因此被依「幫助詐欺、洗錢」罪嫌偵辦


當事人在瞭解事情的嚴重性後

馬上找到專門處理詐欺案件的法律顧問

希望經驗豐富的我們能夠協助證明清白


法律顧問著手處理時發現

本案困難的是『沒有留存對話紀錄』!


簡單來說,當事人若想要安全下庄

非常考驗本所的辯護策略

以及是否能完整還原事發經過


但是別擔心,一切交給精通詐欺的法律顧問就好!


最終我們成功幫當事人爭取到

人頭帳戶「幫助詐欺、洗錢」不起訴!


雖然很多人說人頭帳戶有罪機率高達98%

但法律顧問就是要挑戰不到2%的可能性!


我們不只拿下無數的詐欺案件「不起訴」

也多次拿下人頭帳戶「無罪」判決

所以說沒有案件是不能解決的

重點是你要找到會解決的人!


🔔詐欺案件相關法定刑度為何?

一般洗錢罪: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普通詐欺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加重詐欺罪: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而幫助犯,則按正犯的刑責減輕判刑



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我們提供線上諮詢服務平台


立即諮詢點 → (LINE:@law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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