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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案|網路交友詐騙(人頭帳戶兼車手)獲判無罪!


 

這是發生在桃園的人頭帳戶兼車手案


當事人在交友軟體上認識網友

經過長時間培養感情、贏得信任後

告知當事人自己在知名會計事務所上班

業務內容是需要借用他人帳戶…


是的,這是起換湯不換藥的交友詐騙!


單純的當事人就這樣被詐騙集團利用

提供出自己的銀行帳戶、協助提領款項

轉交給對方指定的外務人員且收有報酬


因此被檢察官起訴詐欺相關罪嫌

一審更被法院判決為「詐欺取財罪」


當事人在瞭解事情的嚴重性後

馬上找到專門處理詐欺案件的法律顧問

希望經驗豐富的我們能夠協助提起上訴


現今詐騙手法日新月異

導致人頭帳戶的案件層出不窮

但對於當事人來說,想要的不外乎是:

1、銀行帳戶恢復正常使用

2、不留下刑事前科

3、不用賠償被害人


法律顧問首先重新整理當事人提供的所有對話紀錄

並且完整的將事發經過如實還原

再針對當事人收有報酬這點做強力的攻防解釋

讓法院知道本案的重點究竟何在!


最終我們成功一舉推翻原先的有罪判決

漂亮拿下大大的「無罪」判決

達成當事人所想要的目標訴求!


雖然很多人說人頭帳戶有罪機率高達98%

但法律顧問就是要挑戰不到2%的可能性!


我們不只拿下無數的詐欺案件「不起訴」

也多次拿下人頭帳戶「無罪」判決

所以說沒有案件是不能解決的

重點是你要找到會解決的人!


🔔詐欺案件相關法定刑度為何?

一般洗錢罪: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普通詐欺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加重詐欺罪: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而幫助犯,則按正犯的刑責減輕判刑



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我們提供線上諮詢服務平台


立即諮詢點 → (LINE:@law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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