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案|網拍賣家慘變詐欺共犯,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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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賣家慘變詐欺共犯?交貨便詐騙陷阱解析,法律諮詢顧問助當事人獲不起訴處分
在網路購物盛行的時代,許多人會透過社群平台出售閒置物品。然而,詐騙集團的手法日新月異,現在連「賣家」都可能成為詐騙集團的眼中釘,甚至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淪為人頭帳戶,面臨嚴重的刑事追訴。近期,法律諮詢顧問成功協助一名遭遇「交貨便詐騙」的委託人,在面臨幫助詐欺、幫助洗錢等多項重罪指控下,成功爭取到不起訴處分,洗刷冤屈。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真實案例。
一、案件經過:單純出售二手商品,卻步步落入詐騙圈套
本案委託人原本只是單純透過臉書社團出售二手攝影鏡頭。不久後,一名自稱買家的網友主動聯繫,表示有意購買,並傳送了一個知名連鎖超商「交貨便」的網址,要求委託人透過該平台進行交易。
委託人不疑有他,點擊網址並填寫了個人資料。沒想到,這正是惡夢的開始。買家隨後傳來一張「交易失敗」的截圖,聲稱因為委託人的帳戶有問題,導致買家的帳戶也被凍結,並表示已經請「銀行專員」協助處理。接著,買家提供了一位自稱銀行專員的 LINE 帳號給委託人。
這位假專員以「協助開通交貨便功能」為由,要求委託人必須在帳戶內存入三至六萬元作為財力證明。委託人表示身上沒有那麼多現金,僅存入了一萬九千元。隨後,假專員又誆稱因為驗證失敗引發風險控管問題,導致委託人的帳戶遭到全面凍結,必須交由「檢測部門」處理。在假專員與假檢測部門人員的連番話術恐嚇與指示下,委託人為了盡快解除帳戶凍結,無奈地將名下六個金融帳戶的提款卡寄出,並交出了密碼。
二、驚覺受騙:帳戶淪為洗錢工具,面臨重罪指控
幾天後,委託人察覺事態有異,驚覺自己可能遭遇詐騙,立刻前往派出所報案。然而,詐騙集團早已利用他寄出的帳戶,以「假客服」的手法詐騙了多名無辜被害人,導致大量贓款流入委託人的帳戶並被提領一空;警方與檢察官介入調查後,委託人瞬間從「被害人」變成了「加害人」。
他面臨了刑法第三十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的「幫助詐欺取財罪」,以及洗錢防制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後段的「幫助洗錢罪」,甚至還被指控違反洗錢防制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第二款「無正當理由交付、提供金融帳戶合計三個以上」的重罪。面對突如其來的多項刑事指控,委託人感到無比恐慌與無助。在親友的建議下,他找到了法律諮詢顧問,委託王聖傑律師為其辯護。
三、謙聖律師出擊:精準舉證,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
法律諮詢顧問的律師團隊接手案件後,立刻進行了詳細的案情分析。律師深知,在這類人頭帳戶案件中,最關鍵的爭點在於證明委託人「主觀上沒有幫助詐欺或洗錢的犯意」,也就是證明委託人本身也是被詐騙集團欺騙的受害者。
為了還原真相,律師團隊協助委託人整理了極為詳盡的證據清單。首先,律師將委託人與假買家、假銀行專員、假檢測部門人員的所有 LINE 對話紀錄完整截圖,並整理出假交貨便網站的截圖與寄件條碼照片,清楚呈現了詐騙集團如何一步步透過話術誘騙委託人交付帳戶的過程。
■ 其次,律師向檢察官強調,委託人不僅交出了帳戶,自己也依詐騙集團指示存入了一萬九千元,且該筆款項確實遭到詐騙集團提領。這項證據強而有力地證明了委託人本身遭受了財產損失,確為本案的被害人,絕無可能為了幫助詐騙集團而犧牲自己的血汗錢。
■ 最後,律師特別指出,委託人在發覺異常後,第一時間就主動前往警局報案,並取得了受理案件證明單。這種積極補救的行為,完全不符合一般詐欺共犯在犯案後試圖隱匿行蹤的心態,進一步印證了委託人的清白。
➠檢察官在審酌了法律諮詢顧問提出的各項積極證據後,認同了律師的辯護邏輯。檢察官在不起訴處分書中明文指出,詐騙集團手法花招百出,委託人確實是受到欺騙才提供帳戶資料,不能僅因客觀上有交付帳戶的行為,就推斷其有幫助詐欺或洗錢的主觀犯意。最終,檢察官依法給予委託人不起訴處分。
四、律師叮嚀:網拍交易陷阱多,遇事切莫慌張
法律諮詢顧問提醒民眾,近來「交貨便詐騙」、「假買家詐騙」層出不窮。詐騙集團常利用偽造的交易平台網址,以「帳戶凍結」、「需開通權限」、「簽署金流協議」等理由,誘騙賣家匯款或交出金融卡與密碼。
★請務必記住,任何要求您寄出實體提款卡、存摺,或是索取密碼的行為,百分之百都是詐騙。若您不慎落入陷阱,甚至已經將帳戶交出,請務必在第一時間保留所有對話紀錄與相關證據,並盡速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
面對人頭帳戶的刑事指控,及早委任經驗豐富的律師介入,能為您梳理案情、保全有利證據,並在偵查階段爭取最有利的結果,避免無辜背負刑事前科。如果您有類似的法律問題,歡迎隨時聯繫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讓專業的律師團隊為您捍衛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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