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案|委託繪圖卻捲入「三方詐欺」風波,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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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交易日益頻繁的今天,有時候單純的買賣或委託行為,卻可能因為匯款過程中的一些誤會或瑕疵,意外演變成嚴重的刑事詐欺指控。近期,法律諮詢顧問就成功協助一名因委託繪圖而無端捲入詐欺得利官司的當事人,在臺中地方檢察署爭取到不起訴處分,成功洗刷冤屈。
本案當事人因有商業繪圖的需求,透過通訊軟體聯繫上一名繪師,雙方約定以新台幣六千元的代價繪製兩張頭貼,並協議分三期給付;然而,當事人因為自身帳戶先前曾因其他案件遭到警示無法使用,為了順利支付繪圖費用,便請託不知情的網友及友人代為匯款給繪師。當事人先請網友匯了兩千元,在繪師完成初稿後,又請友人匯了兩千元,總計支付了四千元。
沒想到,這名代為匯款的網友事後竟向警方報案,聲稱自己遭到詐欺。這導致繪師的帳戶無辜被列為警示帳戶,不僅無法繼續使用,也無法收取當事人尚未支付的兩千元尾款。警方在調查後,認為當事人是使用了「三方詐欺」的手法,意圖在沒有付款意願的情況下,騙取繪師的畫作,因此依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二項之詐欺得利罪嫌,將當事人移送法辦。
面對突如其來的刑事重罪指控,當事人感到非常錯愕與無助,明明自己已經支付了大部分的款項,剩下的尾款只是因為帳戶問題及一時疏忽忘記支付,怎麼會變成詐欺犯?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當事人趕緊委託法律諮詢顧問的王聖傑律師、葉泳新律師與鄧采其律師組成專業辯護團隊,協助處理此案。
法律諮詢顧問律師團隊接手後,詳細檢視了雙方的對話紀錄與匯款明細。律師們敏銳地指出,要構成刑法上的詐欺罪,必須證明當事人在一開始就具有「不法所有之意圖」及「施用詐術」的行為。
在偵查庭上,王聖傑律師、葉泳新律師與鄧采其律師向檢察官提出了有力的辯護主張:
■ 首先,律師團隊強調,當事人確實有委託繪圖的真實需求,且在繪師交付草稿前後,當事人已經透過他人實際支付了四千元的款項。這充分證明當事人主觀上絕對有給付報酬的意願,並非如警方所指控的「無付款意願」。
■ 其次,律師指出,當事人之所以未付清最後兩千元的尾款,純粹是因為代匯款的網友報案導致繪師帳戶被警示,加上當事人一時疏忽所致。律師團隊更在庭上協助當事人直接將兩千元尾款給付給繪師,雙方當庭達成和解。
■ 律師總結表示,這起事件充其量只是單純的「民事債務不履行」糾紛,當事人主觀上毫無詐欺的犯意,客觀上也不符合詐欺得利罪的構成要件。
檢察官在審酌謙聖律師團隊提出的對話紀錄、匯款明細以及證人證詞後,認同了律師的觀點。檢察官認為,既然當事人已經支付了大部分款項,就難以認定其有詐欺的惡意。基於「罪疑唯輕」的刑事訴訟原則,在沒有其他積極證據證明當事人有詐欺犯行的情況下,檢察官最終作出了不起訴處分!
★ 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們,網路交易的匯款過程必須格外謹慎,若因帳戶問題需要請他人代匯,務必保留完整的溝通與交易紀錄。若不幸像本案當事人一樣,將單純的民事糾紛升級為刑事案件,切勿驚慌。
法律諮詢顧問在處理各類詐欺案件、釐清民刑事糾紛界線方面擁有豐富的專業經驗。王聖傑律師、葉泳新律師與鄧采其律師組成的專業團隊,能為您精準分析案情,找出對您最有利的證據,捍衛您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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