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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案|詐欺取財(出租帳戶),獲判不起訴



 

當事人是位家庭主婦,因家中有年幼的女兒與患有三高的婆婆需照顧,選擇到臉書社團中尋找家庭代工的職缺。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可配合的職缺,對方卻表示目前職缺滿額,介紹另一份「幫忙客戶代操虛擬貨幣」的工作給當事人。


對方先以「出租帳戶每週約可以賺到1-5萬元入帳為誘;並出示公司是「合法經營」擁有「營利登記證」;且自己與全家都有「出租帳戶」給公司,被負債壓得喘不過氣的當事人,不疑有他,便將「銀行帳戶」與「網銀帳密」提供給對方。


沒想到錢還沒收到,當事人就接到警方通知,因涉嫌「詐欺取財」需到案說明。


原本只是想找份工作來減輕經濟壓力,沒想到卻被詐騙集團利用!心急的當事人立即上網搜尋「詐欺律師」,發現擁有許多詐欺相關成功案例的法律顧問,在與主持律師見面諮詢後,便決定委託法律顧問來處理此案。


本案與其他案件不同的是,多數詐欺案件為「貸款詐騙」或「求職詐騙」。而「出租帳戶」屬於應可預見將自己的帳戶出租給他人使用,就有被拿去提領犯罪所得,並隱匿犯罪去向的可能


所幸在律師抽絲剝繭下,從對話紀錄中發現突破口,主張當事人因求職而遭詐騙集團利用,並「無幫助詐欺之犯意」,最終,律師成功說服檢察官,拿下漂亮的「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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