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案|誤信領獎廣告涉嫌車手,獲不起訴
- 魏小雯 謙聖
- 6小时前
- 讀畢需時 3 分鐘

誤信免費領媽媽禮,帳戶遭詐騙集團利用?我們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
在網路時代,許多民眾可能在社群平台上看到「免費領媽媽禮」或「登記就能拿贈品」的廣告,一時心動點擊連結、加入群組,沒想到卻因此捲入詐騙案件,甚至帳戶被詐騙集團利用成為所謂「人頭帳戶」,最後還收到了檢警通知,成為刑事案件的被告。
➙本所近期成功處理一件典型案例,幫助當事人順利獲得「不起訴處分」,免於背負刑事紀錄,也不必進入法院訴訟程序,本文將以此案為例,說明遇到類似狀況該如何應對,以及律師可以如何協助您脫困。
一、案件背景
本案當事人是一名30多歲女性,某日透過社群網站看到「登記即可領取媽媽禮」的活動資訊,便依照指示加入對方的通訊群組。沒想到對方要求她匯款、購買遊戲點數,並聲稱若要拿回這些費用,還需提供銀行帳戶給對方操作金流。
當事人照做後,帳戶竟被用來收取多位被害人的匯款,警方介入調查,當事人被告涉嫌詐欺與違反《洗錢防制法》,接到苗栗地檢署的偵查通知,並被告知其帳戶與詐騙資金有金流往來。
二、律師介入處理後的策略
本所律師團隊接手案件後,立即協助當事人整理關鍵資料,並向檢察官提出以下重點辯護方向:
▪️說明當事人本身亦是被騙者
➟當事人起初只是想參與媽媽禮活動,不清楚自己會捲入詐騙,且確實有轉帳與購買點數的紀錄可佐證。
▪️提供對話紀錄與購買憑證
➟當事人保留了與詐騙對話內容、轉帳證明與超商購買遊戲點數的收據,足以證明其非詐欺共犯。
▪️強調缺乏主觀犯意
➟即使帳戶最終被用於詐騙,但當事人並無意圖幫助詐騙,也未從中獲利。根據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實務見解,沒有主觀故意就不應負擔刑責。
三、處分結果➙成功爭取「不起訴」!
經檢察官審酌全案資料後,認為無法證明當事人明知其帳戶會被用於詐欺或洗錢用途,亦無足夠證據顯示其與詐騙集團有共犯關係,最終裁定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對當事人「不起訴處分」。
➙這表示整件案件到此結束,當事人不需進入法院、不會留下前科,也可重新使用金融帳戶。
四、律師提醒:免費贈品、投資邀約小心詐騙!帳戶被用也可能吃官司
近年詐騙集團常用「免費領禮物」、「高報酬投資」等方式吸引人提供帳戶或協助操作金流,這些看似無害的行為,其實都有可能構成「幫助詐欺」、「幫助洗錢」,甚至會被檢方認定為詐騙共犯。
一旦被起訴,將面臨刑事審判、留下前科,帳戶也會被金融機構警示凍結,影響未來信用與生活。
☆ 如果您也遇到以下情形,務必盡快尋求律師協助:
1、因網路領禮物、找工作而提供帳戶後遭檢警通知
2、帳戶被警示、凍結,甚至被要求說明金流來源
3、被誤認為詐騙集團成員或幫助詐欺
4、曾轉帳、提款、協助購買虛擬貨幣,現在成為刑案被告
*專業律師團隊,全台皆可支援帳戶相關詐欺案件
法律諮詢顧問處理過大量人頭帳戶、幫助詐欺、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熟悉警調偵查方向與檢察官審酌重點,能在第一時間為您爭取有利結果,無論是在偵查階段提出釋明,或是在法院訴訟時全力辯護,我們都有豐富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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