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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案|找兼職被利用成車手(求職詐騙),獲判不起訴


 

真的有輕鬆好賺的兼職嗎?朋友介紹的工作卻暗藏危險!?律師帶你從實際案例中了解詐騙陷阱!!!



本案當事人大學剛畢業,在便利商店打工。畢業後希望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學貸款還清,於是不斷的找兼職。好友知道這件事後,介紹了一份百家樂出金的工作,只需提供帳戶並幫忙將匯入的錢提領出來提交即可。



當事人提供出去的是「薪資轉帳」帳戶,過程中當事人都還搞不清楚這些款項的來源,甚至還被朋友騙去銀行領錢,直到有一天深夜也有款項入帳,當事人越來越覺得不對勁,一早醒來後發現自己帳戶已經被設為警示帳戶。



本案不單純只是「幫助詐欺、幫助洗錢」的幫助犯,當事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朋友騙去銀行提款的行為已經成為「車手」的角色。帳戶被警示後當事人到處打聽、查詢,看見律師有過許多成功案例,於是致電到律師表示自己涉案想要預約主持律師諮詢時間。



律師是專門處理各類重大刑案的事務所。承接過眾多棘手的詐欺案件,讓律師無論在應對求職詐騙、貸款詐騙,甚至是近年新興的虛擬貨幣詐騙,都能得心應手。



面對這起案件,律師主攻方向是「把帳戶交給熟識的朋友」利用對話紀錄、借款紀錄向檢察官表示當事人並非將帳戶交予陌生人,而是交付予關係匪淺的朋友。律師也翻閱了過往本所曾經處理過的相關判例輔以佐證。且強調當事人使用的是自己的薪轉帳戶,不符合常見蓄意犯罪者的行為……。



在律師一系列精彩的操作及辯護之下,律師不負當事人所望,在檢察官手上爭取到了「不起訴處分」,還給社會新鮮人清白!!



🔔法律小知識–幫助詐欺、幫助洗錢,與「車手」的刑度差多少??


幫助詐欺:根據《刑法》第339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

十萬元以下罰金。

幫助洗錢:根據《洗錢防制法》第15條,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加重詐欺:車手通常會以此罪去判。根據《刑法》第339條之4,可處 1 年以

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100 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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