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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遭控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獲緩刑
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怎麼辦?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可以不被關嗎?如何成功爭取緩刑? 本所代理之 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7條案件 ,經上訴,本院改判: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三年,罰金新臺幣一百萬元,並就未退還之犯罪所得依法沒收追徵;案件顯示在適當事實與法律論證下,違反證券投顧相關法律的被告仍可爭取緩刑與和解條件。 一、案件簡要 某被告於網路平台以經營投資教學、提供個股盤前分析及當沖策略等方式招攬會員,以有償提供投資建議為業,收取會員費用並匯入其個人銀行帳戶,經檢方起訴 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7條 之規定,共得不法所得新臺幣150萬6,000元。第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月並命沒收或追徵全部犯罪所得;本所接手上訴後,透過事實與法律之整體爭點整理、與被害人和解、提出悔意與補償事實、並主張緩刑之可行性,最終法院改判如主文所示: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三年,併科罰金一百萬元,沒收經被告已實際返還之外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八十二萬六千元,並附緩刑條件(義務勞務、法治教育、保護管束等)。 二、我們如何為被告爭取緩刑 本案能獲得緩刑及部分沒收免宣告,
10月8日


|刑案|跨國戀情糾紛遭控詐欺與散布性影像,獲不起訴
【外國人在臺遭遇刑事指控怎麼辦?】跨國戀情引發刑事糾紛,被控詐欺、恐嚇與散布影像,經法律諮詢顧問辯護後成功獲不起訴! 一、案件經過 當事人透過線上遊戲結識一名網友,兩人在長期互動中逐漸熟識,進而以情侶名義交往,但雙方始終未曾實際見面,僅透過視訊與通訊軟體保持聯繫;交往期間,...
10月7日


|刑案|遭前妻指控家庭暴力罪之妨害秘密等罪,獲不起訴
【外遇蒐證被提告妨害秘密怎麼辦?外遇蒐證被告怎麼辦?】發現配偶外遇,在蒐證過程中遭前妻指控恐嚇、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罪,經律師辯護獲不起訴 一、事發經過 當事人和配偶結婚時,兩人一起買了筆電和桌機,並都由當事人幫忙安裝、設定系統和通訊軟體,當時這些電腦和軟體帳號,都是使用...
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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