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發生在「台北」的詐欺案件。
本案當事人與詐團某成員有過糾紛,對方一直懷恨在心。剛好遇到詐團出事,對方便趁機將收受贓款之事栽贓給當事人。使當事人被警方依「組織犯罪-涉嫌擔任收水成員」為由,持拘票帶回警局問話。
※詐欺案所指的「收水手」是什麼?
收水手是負責收受、轉交贓款的人。
無辜揹上這莫須有的罪,令當事人十分不甘心。在製作完筆錄後,立即向周遭友人求救,經過一番努力下,找到了專精「詐欺案件」的法律諮詢顧問!
律師接手後,除了協助當事人備妥所有證據資料以外;也找到關鍵證人出庭作證;並透過律師專業辯護,去說服檢察官「當事人並無參與詐團之事,確實是他人栽贓」!
最終,經律師嫻熟處理下,成功幫當事人爭取到涉嫌組織犯罪(收水人員)「不起訴」處分的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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