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案|詐欺案件多點爆發怎麼辦?法律諮詢顧問成功爭取「合併審判」,保住您的緩刑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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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今社會中,詐欺案件層出不窮,許多當事人往往因為一時失察或遭人利用,導致身上同時揹負多件詐欺官司。面對不同地檢署、不同法院的傳喚,不僅讓人心力交瘁,更可能面臨嚴重的刑罰後果。許多人不知道的是,如果這些案件分開審理、分開判刑,整體的刑度將會非常驚人,甚至可能徹底粉碎爭取「緩刑」的希望。
法律諮詢顧問作為專精處理詐欺案件的專業團隊,深知當事人面臨多重官司時的焦慮與無助。近日,在劉杰律師與王聖傑律師的全力協助下,我們成功為一名身陷多起加重詐欺及洗錢案件的委託人,爭取到極為困難的「合併審判」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5 年度訴字第 301 號刑事裁定),成功將臺北地院的案件移送至桃園地院合併審理。
一、為什麼「合併處理」對詐欺案件如此重要?
在實務上,詐欺案件要聲請合併審判是非常不容易的。法院通常會考量案件的管轄權、訴訟進度等諸多因素,往往傾向各自審理。然而,合併處理對於被告而言,卻有著決定性的影響:
1.降低整體刑度,避免刑期不斷累加
當一人犯下數罪時,若分開判決,刑期將會分別計算;若能成功合併審判,法院在量刑上會進行「合併定應執行刑」的整體通盤考量,這意味著最終的總刑度通常會比分開判決加總來得低許多。
2.保住寶貴的「緩刑」機會
這點至關重要!如果案件分開審理,假設我們在第一個案件幸運爭取到緩刑,但後續的案件若被判處超過六個月的有期徒刑,先前好不容易拿到的緩刑將會面臨被依法「撤銷」的命運,最終仍必須入監服刑。透過合併審判,法院能對被告的所有犯行予以整體評估,一次性爭取緩刑,避免後案拖累前案的風險。
3.減少重複奔波的訴訟勞費
多起案件若在不同縣市的法院審理,當事人必須南北奔波出庭。合併審判不僅符合訴訟經濟,也能大幅減輕當事人的身心壓力與交通成本。
二、加重詐欺罪的嚴峻考驗:無法易科罰金
必須特別提醒的是,依據刑法第 339-4 條的「加重詐欺罪」(例如三人以上共同犯之、假冒政府機關等),其法定刑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於其最低本刑已超過六個月,依法不適用「易科罰金」的規定(易科罰金僅限於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這代表一旦被判刑且未能取得緩刑,當事人將面臨入監服刑,或僅能在符合特定條件下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因此,爭取合併審判以提高緩刑機率,是此類案件的重中之重。
三、法律諮詢顧問如何成功突圍?
在本案中,委託人因參與犯罪組織,分別遭桃園地檢署及臺北地檢署起訴。面對兩地法院同時審理的危機,劉杰律師與王聖傑律師迅速擬定訴訟策略,精準向法院主張:本案與另案均為委託人於同一時間、參與同一犯罪組織所為的加重詐欺及洗錢犯行,僅是被害人有所不同,屬於「相牽連案件」。
透過律師團隊的專業論述與積極聲請,我們成功說服臺北地方法院與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在裁定中明確指出,合併審判不僅能減少重複調查事證的勞費、避免裁判歧異,更能對被告全部犯行予以整體通盤考量,於量刑上亦有合併定應執行刑、宣告緩刑等利益,最終裁定同意將案件移送合併審理!
四、遇到多起詐欺案件?讓專業的來!
面對複雜且刑責沉重的詐欺案件,切勿抱持僥倖心態,更不要讓自己的權益在不同法院的審理中被消耗殆盡。如果您或您的親友目前也面臨多起詐欺案件的困擾,正為了不知如何處理而焦頭爛額,請盡速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法律諮詢顧問擁有豐富的詐欺案件處理經驗,我們深諳各項訴訟程序與談判技巧。無論案件多麼棘手,我們都會為您量身打造最有利的訴訟策略,全力為您爭取合併審判、降低刑度,甚至保住一線生機的緩刑機會。
面對詐欺案件,您需要最專業的後盾。請立即聯繫法律諮詢顧問,讓我們為您的權益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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