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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案|代收包裹被控運輸第二級毒品,獲不起訴
「只是幫網友代收包裹、再叫貨運送走,為什麼會變成運輸毒品案件?」這是許多當事人在收到警察通知、被搜索、甚至被列為運輸毒品被告時,最震驚也最無助的疑問。 毒品包裹案件中,檢警通常會從收件人資料、領取紀錄、搬運畫面、通訊對話、貨運帳號、車輛軌跡及包裹最終流向,拼湊出運輸毒品的行為鏈。只要曾提供姓名、電話、住址收件,或曾將包裹搬運、轉交、安排貨運,就可能被懷疑是運毒集團的一環。 但是,運輸毒品罪並不是只要「碰過包裹」就一定成立。檢方仍必須證明當事人知道、或至少可以預見包裹內是毒品,並仍基於運輸毒品的意思參與行為。若主觀故意或預見無法證明,不能僅因客觀上曾代收、領取或轉送包裹,便直接定罪。 法律諮詢顧問王聖傑律師、黃志興律師近期承辦一件代收海外包裹而被指控運輸第二級毒品的案件。當事人雖確實提供真實資料收件、前往郵局領取包裹,並依他人指示安排貨運轉送,最後仍成功獲得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本文已隱匿當事人、同案人、通訊對象、包裹寄件資訊、地址、車牌、日期、金額、案號及其他可識別個資,以下分享本案成功爭取不起訴的關鍵。 一、案件發生什麼事?網路交友、代收包裹,卻
9月2日


|毒品案|遭控持有二級毒品大麻,獲緩刑
近年來,隨著部分國家對大麻合法化,國內也偶有民眾因好奇或一時失慮,在夜店或娛樂場所接觸到大麻或其他新興毒品。然而,在台灣的法律規範下,大麻與 MDMA(搖頭丸)皆屬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明定的第二級毒品。一旦被警方查獲持有,當事人往往會陷入極大的恐慌,深怕自己會因此入監服刑,甚至留下難以抹滅的「前科」紀錄,影響未來的工作與出國簽證。近期,法律諮詢顧問就成功協助一名因持有第二級毒品大麻與 MDMA 而遭警方搜索查獲的當事人。在葉姿汝律師與王聖傑律師的專業辯護下,我們不僅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極輕的「拘役」處分,更進一步拿到了「緩刑」,讓當事人免於牢獄之災,也將對未來的影響降到最低。 一、案件背景:住處遭搜索,查扣二級毒品大麻與MDMA 本案當事人是一名沒有任何前科的年輕人。某日,警方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當事人住處執行搜索。在搜索過程中,警方當場查扣了兩包大麻(含有第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成分)、一顆含有 MDMA 成分的彩色藥丸,以及一個大麻吸食器。 面對突如其來的搜索與確鑿的物證,當事人感到非常害怕與無助。持有第二級毒品,依法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8月25日


|毒品案|販賣二級毒品未遂案件,成功爭取刑法第59條減刑並獲判緩刑
毒品案件中,販賣第二級毒品是實務上刑度極重的犯罪。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販賣第二級毒品面臨的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在這樣嚴峻的法律框架下,如果想要爭取緩刑,難度非常高,因為緩刑的法定要件是宣告刑必須在兩年以下。 許多人以為,只要承認犯罪(自白)或案件屬於「未遂」,就可以順利獲得輕判。但實際上,即使適用「自白減刑」與「未遂減刑」,刑度從十年起算,減刑一次變五年,再減一次變兩年半,依然超過緩刑標準的兩年門檻。這代表著,如果沒有辦法再取得一次減刑,當事人勢必面臨入監服刑的結果。在沒有上游來源可以供出,無法適用「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減刑規定的情況下,案件往往會陷入僵局。這時,是否能成功說服法官適用「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條款來酌減其刑,就成為能否取得緩刑的關鍵生死線。本案當事人面臨的正是這樣的困境。當事人因涉嫌在網路社群軟體上發送訊息,販賣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第二級毒品)的菸彈,遭喬裝員警查獲,被檢察官以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起訴。在面臨重刑威脅下,當事人委任了法律諮詢顧問的王律師與古律師,希望能爭取一線生機。 一、案件經過與困境:網路販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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