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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遭他人指控強制性交,獲不起訴
【新北地檢妨害性自主案件—新北市中和區律師推薦】網路交友遭控強制性交,經專業律師辯護獲不起訴 一、案件經過 當事人透過一款以語音互動為主的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女子,雙方初次見面後便相約至當事人住所發生性行為,之後仍持續保持聯繫,也經常透過通訊軟體互動與閒聊,第一次發生關係後不久,女子再次主動聯絡,表示想再到他家作客;在氣氛與酒精的影響下,兩人又發生了性行為。 然而,當晚女子因飲酒過量,出現步態不穩、言語含糊的情況,甚至在屋內跌倒、弄亂環境,當事人見狀心生不滿,隔天女子離開後便傳訊表示不願再往來,隨即刪除並封鎖其聯絡方式;未料,女子事後竟向警方指控當事人強迫發生性行為,使當事人被以涉嫌 「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等罪嫌移送偵辦。 面對突如其來且嚴重的指控,當事人感到震驚與憤慨,也深怕因此蒙上污名、面臨牢獄之災, 於是立即尋求「專精刑事案件」的法律諮詢顧問協助,希望能查明真相、還原事實,為自己恢復清白。 二、解決過程 (一)當事人在第一時間,致電到法
5天前


|刑案|遭控對未成年加重強制猥褻,獲取不起訴
被指控強制猥褻該怎麼辦?被告強制猥褻如何不起訴? 無故被指控對未成年人強制猥褻,經律師辯護獲不起訴 一、案件經過 當事人曾與前女友同居數年,當時前女友家中除她本人外,還有其他家人及她的孩子同住;兩人早已在數年前分手,然而某日當事人卻突然接獲警方通知,得知前女友的孩子指控他在同居期間,對其有猥褻及性侵害行為,且當時孩子尚未成年。 對此指控,當事人明確否認,並表示在被指控期間,家中一直有多名成員共同生活,進出頻繁,自己大部分時間也都在外工作,根本不可能發生所稱情事;對於報案的原因,當事人懷疑可能與過往的金錢糾紛有關,而非實際存在的犯罪行為。 面對突如其來、毫無根據的指控,當事人一度焦慮不安,擔心若被誤判入獄,將無人照顧家中長輩,為了釐清真相、捍衛清白,他決定委託「專精刑事案件」的法律諮詢顧問協助。 二、解決過程 (一)當事人在第一時間,點擊法律諮詢顧問的線上諮詢平台,並向平台描述自己所遇到的狀況,再預約與王聖傑主持律師面談的時間。 (二)面談時,王聖傑主持律師率先安撫當事人忐忑不安的心情,再仔細聆聽當事人所描述的事發經過,並將事務所過往的成功案例以及
10月15日


|刑案|遭控兩人以上加重強制性交,獲不起訴
【被告性侵怎麼辦?被告強制性交怎麼辦?】合意性交卻被告性侵,經專業律師辯護獲不起訴 一、案件經過 當事人原本只是與幾位朋友聚會聊天,期間有人提議再邀對方一起出來同樂。整晚氣氛自然融洽,聚會結束後,大家又相約吃宵夜、泡湯放鬆;在泡湯過程中,對方主動提議要與兩位朋友接吻,但並未發生性行為,離開前,對方又提議前往旅館休息,三人便一同前往。 到了旅館後,因氣氛使然,三人發生了性行為,過程中對方主動脫去衣物,互動也相當主動,全程未表現出任何抗拒或不適;事後三人一同離開,路上仍談笑風生,氣氛輕鬆。回家後,對方還主動追蹤當事人的社群帳號、傳訊息關心,甚至再次主動邀約出遊,雙方也持續聯絡,對話內容和互動也相當曖昧。 未料,過了一段時間,對方竟突然指控當事人性侵,讓當事人震驚不已,事實上,整個過程皆是雙方自願,並無任何強迫或違反意願的情形;面對突如其來的刑事指控, 當事人慌亂之餘,立刻向「專精刑事案件」的法律諮詢顧問尋求協助,希望能釐清真相、還原事實,為自己洗刷冤屈。 二、解決過程 (一)當事人在第一時間,點擊法律諮詢顧問的線上諮詢平台,並向平台描述自己所遇到的狀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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