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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案|毒品列管期間施用一級毒品(海洛因),獲判緩起訴



 

這是發生在「桃園」的施用毒品案件


當事人因為是毒品列管人口所以需要配合驗尿

沒想到卻在管制期間尾聲,忍不住他人誘惑

再次施用一級毒品海洛因、導致驗尿呈現陽性反應


眼看著原先準備結束的列管即將功虧一簣

身上又背負著高額貸款而無法放下工作去勒戒


無助地當事人在四處打聽下找上了法律顧問

希望毒品案件經驗豐富的我們能有解套方法


法律顧問在聲請戒癮治療這塊領域的經驗豐富

不論是二緩、三緩甚至四緩都有眾多成功案例!


也幸好當事人有即時聯繫我們

因為施用毒品案件若想要聲請戒癮治療

必須搶先在檢察官下觀察勒戒裁定前

送出為當事人量身撰寫的戒癮治療聲請狀


本案經過主持律師的專業評估

認為可以從「先前戒癮治療效果頗佳」這點

與當事人仍需扶養高齡父親、目前工作情況

來撰寫一份能夠合理說服檢察官的聲請狀

再配合毒品律師開庭時據理力爭的精湛辯護

努力為當事人爭取想要的結果!


最終非常恭喜當事人成功獲判:

「施用一級毒品」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


完美達成當事人的期望、目標

只需要按時配合醫院的療程便可結束此案!


🔔為什麼大多數吸毒者都不想觀察勒戒?

在戒治所內觀察勒戒類似在監獄生活

除了限制人身自由以外工作也將大受影響


並且若遭評估為「有繼續施用毒品的可能性」

檢察官就會再聲強制戒治、延長勒戒時間

(至少六個月以上,最長不超過一年)


而施用一、二級毒品案件採尿送檢後

警方會先請你先回去「等通知」

但大部分的情況是直接等來了觀察勒戒通知


因此若想要避免觀察勒戒爭取戒癮治療

建議一開始就找到專門處理毒品案件的律師

幫您穩穩拿下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



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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