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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案|觀察勒戒 抗告成功


 

案情過程:


有觸犯到毒品案件的人

一定有聽過或體驗過「觀察勒戒」

簡單敘述一下,所謂觀察勒戒

就是把施用一、二級毒品的當事人

送進勒戒所中,關個40天左右

主要目的是讓當事人,能在裡頭戒除毒癮

但有去過的人都知道

在裡面就是上課、打坐跟分享東西要跟誰拿

根本沒有什麼戒除毒品的成效

運氣不好還會轉戒治,一關就是半年以上


當然在收到勒戒裁定的當下

法律有規定,五日內可以提出抗告

但在實務上,針對觀察勒戒裁定

抗告成功的案例是少之又少

主要是因為,多數高院法官會認為

是否要聲請觀察勒戒

這是檢察官的職權,應該給予尊重等等


而本案,謙聖成功在觀察勒戒裁定抗告上

幫當事人取得勝訴判決

謙聖主要是從程序保障的觀點出發

認為檢察官在聲請觀察勒戒

及地方法院裁定觀察勒戒時

都沒有給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

而這個說法,也獲得高院法官的支持

使本案當事人,就算已被裁定觀察勒戒了

還是能在謙聖律師的努力下

成功救援,讓當事人免於勒戒處分




如遇法律問題,需尋求律師協助、或更多詳細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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