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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案|涉嫌販賣毒品咖啡包,成功打成轉讓毒品


 

案件經過是這樣的:當事人好友得知當事人有施用咖啡包習慣,便委託當事人協助拿貨。基於兩人多年好友誼,當事人不便推託,載著妻子一同前往拿貨,妻子也協助當事人向友人收取買毒品費用,兩人卻不幸遭警方以「販賣三級毒品」為由逮捕!

面臨如此嚴重的刑責,身為一家之主的當事人焦慮不已!因家中不但有妻小需照顧、還有年邁的母親需扶養。在尋覓多間律師事務所後,決定委任專辦毒品案件的法律諮詢顧問,希望能透過毒品律師的專業能力,讓本案有轉圜的餘地!

實務見解上,法院對於以原價或低於原價價格的「轉讓」,多數仍會認定是販賣行為。但律師也強烈表示:縱使當事人有收取價金,將毒品轉讓給他人,但沒有任何營利意圖,怎能稱上是販賣?

因此,律師在了解完整案發經過後,主張「當事人夫妻倆從事早餐店收入穩定,並非以販賣毒品維生;單純基於友情,替朋友拿貨,並以等價轉讓給朋友,無任何營利意圖!」以「轉讓禁藥」為訴訟方針,並針對量刑答辯的部分,做出詳盡的辯護。

最終,經過律師嫻熟的處理,成功將兩人「販賣三級毒品」打成「轉讓毒品」僅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及四個月的好結果!

*販賣三級毒品有多嚴重?*

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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