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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案|販賣神仙水遭重判,成功打成轉讓


 

相約開趴一起嗨,卻無故被朋友放鳥?當事人雖心有不滿,但看在兩人多年友情,拗不過朋友的請求,以原價將毒品轉讓給朋友。因收取價金,使當事人在一審遭法院認定為「販賣二級毒品」,被判六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好在當事人找到專精處理毒品案件的法律諮詢顧問,成功在二審時,將販賣毒品的重罪,打成「轉讓禁藥」,僅處八個月有期徒刑!


事發經過是這樣的:當事人朋友因服用液態毒品(神仙水)而不幸中毒身亡。經警方尋線調查,發現毒品來源自當事人,便以此為由將當事人逮捕歸案。因警詢筆錄及開庭狀況處理不當,使當事人被檢察官以「販賣二級毒品」起訴,又遭法官重判六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面臨如此嚴重的刑責,使身為家中支柱的當事人焦慮不已!在尋覓多間律師事務所後,決定委任專辦毒品案件的法律諮詢顧問,希望能透過毒品律師的專業能力,讓本案有轉圜的餘地!


實務見解上,法院對於以原價或低於原價價格的「轉讓」,多數仍會認定是販賣行為。但律師也強烈表示:縱使當事人有收取價金,將毒品轉讓給他人,但沒有任何營利意圖,怎能稱上是販賣?



因此,律師在了解完整案發經過後,主張「當事人工作穩定,並非以販賣毒品維生;朋友之間,也無任何營利意圖!」以「轉讓禁藥」為訴訟方針,並針對量刑答辯的部分,做出詳盡的辯護。最終,經過律師努力不懈地爭取,成功將「販賣毒品」打成「轉讓毒品」僅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的好結果!


*販賣二級毒品有多嚴重?*

販賣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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