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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案|施用二級毒品,獲判繼續維持緩起訴(四緩)


 

謙聖近期最狂官司結果出爐!!

案件說明: 本次毒品案發生自臺中。

當事人先前已因連續兩次在戒癮治療緩起訴期間施用毒品,而被警察逮補。

但後續也已連續獲得三次緩起訴。

這次當事人依然在緩起訴期間內再犯,想要爭取第四次的緩起訴,說實在難度很高,簡直是不可能的任務。且開庭時,檢察事務官一劈頭,就說:「妳這次不可能再緩起訴。知道嗎?我們不可能讓妳一緩再緩,我們有一個…作業準則,沒辦法再給妳第四次。」 針對每一個施用毒品的案件,必須要小心謹慎處理。正好,謙聖擅長依照當事人的個人條件,去編造出一套最動人、最合適的故事情節,去說服檢察官。

最終本案,藉由完美的故事演繹,加上針對個案情節,打造合身的訴訟策略,成功讓當事人躲過勒戒處分(繼續獲得第四次緩起訴),能夠在保有人身自由的情況下,繼續維持工作及生活。 ※這個案件開完庭之後,檢察官直接指揮辦案,隔天就來電,說願意給當事人再一次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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