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案|同時施用多種毒品,獲緩起訴
- 魏小雯 謙聖
- 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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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施用多種毒品,也有機會獲得緩起訴?法律諮詢顧問真實成功案例分享
在實務上,只要被發現同時施用多種毒品,特別是第二級毒品如甲基安非他命、大麻、搖頭丸(MDMA)等,司法機關通常會採取較嚴格的處置方式,許多當事人可能被裁定觀察勒戒、強制戒治,甚至提起公訴。但我們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近期成功處理的一件案件,證明就算施用多種毒品,只要策略得當,仍有機會爭取到緩起訴處分,避免留下前科、避免進入勒戒機構,繼續自由生活。
一、案件背景:【多重毒品施用,遭警方強制送醫】
本案當事人是一位年輕男性,某日因出現疑似自傷行為,遭家人報警。警方進入住處後發現現場遺留毒品咖啡包共19包,其中包含殘渣及尚未使用部分。經送驗後,確認含有第二級毒品成分:甲基安非他命、大麻與MDMA。
同時,當事人也被送往急診採集尿液,檢驗結果呈現多種毒品陽性反應。由於涉案毒品種類多、數量明確,又是居家施用,表面上看起來相當不利於爭取緩起訴。
二、處理重點:【爭取緩起訴,避免觀察勒戒與提起公訴】
本案由法律諮詢顧問王聖傑律師與連家緯律師共同承辦。我們在第一時間即向檢察官表達當事人積極悔改的態度,並主張以下重點:
1、首次施用、無毒品前科紀錄
2、雖然施用毒品種類多,但屬於一次性使用,且無施用紀錄與販毒情節。
3、主動配合、態度良好
4、從報案、送醫到警詢與偵查階段,當事人全程坦承施用事實,展現高度配合意願。
5、願意接受社區藥癮處遇與輔導課程
6、當事人承諾參與社區處遇課程,願意接受長期藥癮教育與定期尿液採驗,實質降低再犯風險。
★透過我們專業律師團隊的協助與爭取,最終成功讓本案獲得檢察官緩起訴處分,免除強制戒治或被起訴的風險,條件為:
• 緩起訴期間:1年4個月
• 必須完成一年藥癮輔導教育課程
• 接受觀護人安排的定期報告與尿液檢測
• 這個處分不僅讓當事人保有自由生活權利,也為他爭取到彌補的機會。
三、結語:【施用毒品不代表人生就此結束,專業律師的介入至關重要】
面對毒品案件,很多當事人與家屬第一時間都陷入恐慌,但實務上仍有許多救濟空間,尤其是第一次施用、沒有前科者,若能積極配合檢察官,並由專業律師協助爭取適當的處分,並非所有毒品案件都一定要被起訴或送觀察勒戒。
法律諮詢顧問處理過上百件毒品案件,熟悉檢察官裁量標準與毒品戒癮制度,無論您面臨的是吸食、持有、或是販賣指控,我們都能協助您找到最有利的出路。
如果您或家人正面臨毒品相關案件,請立即與我們聯繫,讓我們為您爭取最好的法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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