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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離婚必反目?律師教你怎麼做(上)


 

【家事律師來開講】 



誰說離婚必反目,律師教你怎麼做(上)



2020年內政部統計公布,台灣的離婚率是全亞洲之冠

離婚有時候並非誰對誰錯,或許只是兩人不適合在一起


當婚姻走到盡頭時,必須透過法律解除婚姻關係

但許多夫妻也是在準備離婚時撕破臉

讓家事律師來教你離婚的程序與重點提醒!



離婚程序分為以下三種



雙方都有意願離婚:

1)協議離婚

2)調解離婚



單方面想離婚:

3)裁判離婚



先來談談程序較為簡單的協議離婚跟調解離婚



【協議離婚】

夫妻雙方及兩位證人簽署離婚協議書

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即完成離婚程序

※離婚協議書撰寫重點

監護權、探視權、撫養費、財產分配



【調解離婚】

夫妻雙方都有意離婚,但是條件談不攏

可以申請調解離婚,經過法院調解程序

在調解筆錄簽名,就沒有婚姻關係了!

(法院會通知,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以上兩種離婚方式是否需要請律師呢?

委任律師,可保障雙方的離婚條件是否合法

完善協議的內容,避免之後有一方反悔

可以讓律師找尋是否有法律漏洞

避免未來會陷入離婚爭議中



下篇談談單方面想離婚(裁判離婚)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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