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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剋星!律師告訴你什麼是侵害配偶權


 

【家事律師來開講】

三步驟,教你制伏破壞婚姻的第三者!

通姦罪被廢除,還能用什麼方式保障婚姻權利呢?

今天,律師帶你認識「侵害配偶權」

民法上「配偶權」屬一種身分權

目的是保障婚姻及家庭的幸福與美滿

若夫妻任一方,侵害婚姻之忠誠與義務

就是侵害配偶權,可以向對方請求賠償

Q.什麼行為算侵害配偶權呢?

法官評估夫妻某方有超過正常社交行為的往來

(例:傳鹹濕曖昧訊息、當眾接吻、出入飯店,發生性行為等…)


Q.提告侵害配偶權追溯期有時間限制嗎?

根據民法第197條中「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簡而言之,當配偶得知另一半外遇後的兩年內

或是配偶都不知情的十年內,都可以提出告訴!

Q.如何蒐證呢?

1.告白、鹹濕、性行為等對話紀錄截圖、照片、影片、錄音

2.配偶簽署相關文件(例:重婚的結婚證書…)

提告流程

1.撰寫起訴書

2.向法院提交起訴狀,等待受理

3.法院受理後,進行調解程序

調解成功=結案

調解失敗或未經調解=提交證據後,進行言詞辯論,等待判決


※起訴書較為正式,若沒寫好、表達不清,可能將遭到法院駁回或影響法官判決,建議找律師協助確認或幫忙代筆,避免因小失大※


通姦除罪不代表外遇無罪!

當遇到配偶對婚姻不忠時

可以尋求法律的保護,爭取自身的權益!

如遇法律問題,需尋求律師協助、或更多詳細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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