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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案|施用毒品
案發過程: 本件當事人施用毒品前科累累。 因為遭員警盤查搜車,發現車上有違禁物品。 進而被帶回派出所驗尿,並呈現一級毒品陽性反應。 原審判決當事人應服「七個月有期徒刑」 這個刑度是無法易科罰金的。 因此當事人特別在某個假日,橫跨縣市來到謙聖面談。...
2021年3月15日


|毒品案|施用一級毒品
案件過程: 本案當事人正處毒品案假釋期間,需定期回地檢署找觀護人驗尿。 卻在某日驗到“一級毒品”的陽性反應!觀護人便轉呈給檢察官,使檢察官以施用一級毒品為由,啟動偵查。 這個案件中,當事人情況確實較為特殊,是萬萬不能再出事的。...
2021年2月28日


|毒品案|施用一級毒品二緩
最近有許多當事人諮詢「毒品案件」問題 情況是:先前因施用毒品,已處緩起訴中,緩起訴期間內再犯被抓,怎麼辦? 多半聽到的答案是: 「我問過很多律師,他們都說沒救了,緩起訴期間內再犯,一定會被撤銷緩起訴。」 但謙聖律師卻有不同見解! 認為此案,有很大空間可以去搶救!...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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