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7日|毒品案|持有一級毒品(累犯)案件說明: 持有一級毒品「有期徒刑三個月」+吸食部分「公訴不受理」 本案在桃園發生,當事人因開車被臨檢到持有一級毒品-海洛因,事後驗尿也呈現二級毒品陽性反應。 此案件特別提及的原因是,原本開庭時,謙聖主張吸食部分,應該用公訴不受理的方式處理,但在當下,法官立馬回絕了謙聖的...
2021年5月6日|毒品案|施用二級毒品案件說明: 本案發生在桃園 當事人是情侶檔,因在旅館開趴,被警察臨檢,發現有吸食毒品,二人一起被逮補。 謙聖接下此案件之後,針對當事人的個人條件,擬定合適的訴訟的方針,並且計算當事人施用的毒品量與最後施用的時間點與驗尿時間的差距,最後成功幫當事人爭取到「不起訴處分」。
2021年4月22日|毒品案|施用二級毒品案件說明: 本案當事人因遭員警違法採尿而被捕。 事發後,心裡極度恐懼、不安,最後找到了謙聖! 提出自身訴求,表示自己絕對不能出事,因為還有孩子要養等等。 雖然案件發生自屏東,但謙聖還是接下這個案件! 最後成功幫當事人爭取到「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