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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案|遭控生基位買賣詐騙,獲緩刑

  • 作家相片: 魏小雯 謙聖
    魏小雯 謙聖
  • 6月25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已更新:6月26日

【靈骨塔、生基位詐騙案件】被控加入詐欺集團怎麼辦?律師成功為當事人爭取緩刑、不入監!


近年來,詐騙集團手法不斷翻新,「靈骨塔詐騙」、「生基位買賣詐騙」成為警方偵辦重點。不少民眾因一時誤信、接手「面交」或「收款」任務,最後卻被檢察官認定為參與組織犯罪、加重詐欺與洗錢共犯,面臨重刑風險。

本所律師近期成功處理一起生基位買賣詐騙案件,當事人原遭檢方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罪》《洗錢防制法》起訴,在律師團隊積極辯護下,成功爭取緩刑三年,不須入監執行。


一、案件背景:捲入生基位詐騙集團

本案中,當事人被控加入一個以生基位為名,誘騙被害人支付高額訂金與履約保證金的詐騙集團。該集團假借「代書」、「買家代表」等身分設局,先以假支票博取信任,再要求被害人為保交易順利完成,額外支付上百萬元現金。


當事人分別擔任所謂的「車手」與「收水」,於指定地點與被害人面交金錢,並依指示將款項轉交其他成員。檢方指控其行為屬於:

•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刑法第339條之4)

• 參與犯罪組織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

• 一般洗錢罪(洗錢防制法第19條)


二、律師辯護策略與訴訟重點

本案由法律諮詢顧問律師團隊承辦,透過以下策略協助當事人脫離最壞處境:

1、申請簡式審判程序,避免冗長審理、增加減刑空間

2、爭取「想像競合」認定,僅從一重罪科處刑罰

3、適用《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47條爭取減刑

4、協助調解、賠償,取得被害人諒解與緩刑支持意見

5、強調當事人非首謀,僅短期參與、無實際主導詐騙行為


三、判決結果:獲判7個月徒刑,緩刑三年

法院最終認定,當事人僅屬詐騙集團中階層角色,無主導地位,且犯後坦承犯行、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全數賠償,顯見悔意。法官依刑法第74條宣告:

• 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3年

• 緩刑期間須完成:

• 100小時公益義務勞務

• 3場次法治教育

• 接受保護管束

➙成功避免實際入監,保住個人未來。


四、律師提醒:靈骨塔、生基位詐騙案件常見風險

若您曾:

• 在網路上看到有人徵「簡單面交、可日領現金」的工作

• 協助他人交付或收取金錢,但不清楚金流來源

• 被檢察官通知涉嫌參與組織犯罪、洗錢或詐欺案件

➙務必盡快諮詢專業律師,避免錯失緩刑、減刑或不起訴機會。


法律諮詢顧問:專辦詐欺與洗錢案件,爭取最佳處分!

我們擁有豐富處理「車手」、「收水」、「帳戶提供」、「金流掩飾」等類型案件的實務經驗,熟悉檢方辦案邏輯與法院量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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