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案|遇第三方詐騙成警示戶,獲不起訴
- 魏小雯 謙聖

- 10月20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遇到第三方詐騙變成警示戶怎麼辦?】開業做生意遇第三方詐騙成警示戶,經專業律師辯護,成功爭取交付三個以上帳戶不起訴
一、案件經過
當事人經營個人事業,平日因業務往來及方便客人付款,會提供數個銀行帳戶給員工,以便客戶可就不同銀行進行轉帳付款,避免手續費問題;某日當事人依往常習慣登入網路銀行轉帳整理資金,卻發現部分帳戶無法登入,起初誤以為是系統維護或銀行異常,並未特別在意,直到隔日連續多家銀行皆出現登入受阻情形。
當事人感到異常,便親自前往銀行詢問,才得知名下多個帳戶已遭列為警示帳戶,並被多個派出所通報與詐欺案有關,當事人也因此被以「刑法第30條第1項及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洗錢防制法第2條暨同法第19條第2項丶第1項後段之一般洗錢未遂」等罪嫌偵辦;驚慌失措的他深怕因此背上刑責、被判入獄,面對這突如其來的指控既焦慮又委屈,為了釐清真相、證明清白,當事人隨即向「專精處理詐欺案件」的法律諮詢顧問求助,希望能透過專業法律協助洗刷冤屈,並讓帳戶早日恢復正常使用。
二、解決過程
(一)當事人在第一時間,點擊法律諮詢顧問的線上諮詢平台,並向平台描述自己所遇到的狀況,再預約與王聖傑主持律師面談的時間。
(二)面談時,王聖傑主持律師率先安撫當事人忐忑不安的心情,再仔細聆聽當事人所描述的事發經過,並將事務所過往的成功案例以及承辦方式敘述給當事人聽。
(三)當事人深思熟慮後,決定委任法律諮詢顧問;法律諮詢顧問受委任後,由王聖傑主持律師率先擬定訴訟方針,再與所內的張鎧明律師攜手合作。
(四)在法庭上,法律諮詢顧問主張當事人已提供與員工、前員工的對話紀錄,以及警方調閱的銀行交易資料,這些都足以證明他先前在警詢時所述情節屬實;且當事人開店做生意時,確實會讓員工提供他的帳戶給客人匯款,因此懷疑有離職員工心生不滿、惡意報復,故意把帳號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讓他無辜被牽連。
此外,當事人名下的金融卡、存摺、網銀帳號密碼等,始終由他本人保管,從未外流,也沒有可疑的提款或轉帳紀錄;被害人匯入的款項仍完整留在帳戶中,並未被提領,當事人也明確表示,願意主動將所有款項全數返還給被害人。因此,法律諮詢顧問團隊請求檢方協助安排調解,並在款項全數返還後,給予被告不起訴處分,讓一場因誤會引發的官司得以圓滿落幕等。
三、官司結果
最終,在法律諮詢顧問有效地答辯之下,成功說服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給當事人「不起訴處分」!
《專打詐欺律師,詐欺律師推薦》
*法律諮詢顧問小百科*
➙什麼是警示戶?
該帳戶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案件,例如:詐欺、洗錢等。
➙該如何解除警示戶?
當事人需先配合偵辦調查、前往警局做筆錄等,並等待檢察官做出「不起訴、緩起訴處分、法院判決執行完畢」,才能檢附處分書、執行完畢證明等相關文件申請解除。
法律諮詢顧問,是業界知名的專打詐欺案件的律師事務所,同時王聖傑律師也是許多委託人指名的專打詐欺律師,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請立即私訊進行線上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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