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案|外國人在臺遭控詐欺車手,成功停止羈押
- 魏小雯 謙聖
- 24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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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17分钟前

從香港來台被控詐欺車手,律師如何協助爭取交保?關鍵在於「固定住居」
近年來,詐騙集團開始跨境招募「車手」,許多來自香港、馬來西亞等地的年輕人,被假求職廣告所騙,來台原以為是「正當高薪工作」,卻沒想到一抵台就被要求擔任面交車手、收款人頭、提款幫手等角色。這些人因為語言通、行動方便,成為詐騙集團鎖定的目標。警方查緝後,即便這些人是「被騙來台」,仍常以詐欺、洗錢、組織犯罪等罪名起訴,並因「無固定住居」、「外籍身分」而被法院裁定羈押。
本所近期即處理一件類似案例,成功協助來自香港的當事人,在羈押中申請具保停押,並獲法院准許交保。這起案例也反映出:即便是外籍被告,若能設法落實「固定住居」,仍有機會脫離羈押爭取自由。
一、來台求學兼打工,卻遭詐團利用
這位當事人是來自香港的年輕女性,原本是打算來台就讀大學,也已收到台灣科技大學的錄取通知。不料在準備入學期間,她透過社群媒體接觸到一個「高薪工作」機會,被引導參與所謂的行政協助,實際卻成為詐團安排的提款車手。
警方查獲提領紀錄後,依法將她依詐欺、洗錢、組織犯罪等罪嫌起訴,法院因考量她身分為境外人士、居住不明、涉案金流多筆,並有勾串共犯的疑慮,裁定羈押禁見。
二、律師提出「居住安排+就學規劃」成功爭取交保
在收押期間,我們即與其家屬密切合作,透過以下具體措施,說服法院改採具保停押方式處理:
1、協助家屬在台中市校區附近租屋一年,提供完整租賃契約
2、檢附 Google 地圖、租金繳納證明,佐證住所穩定性
3、附上該校正式錄取通知書,說明當事人來台主要目的為就學
4、強調她並非詐團成員,而是遭利用之角色,且已全面坦承犯行
5、補充說明她在押期間配合辦案,且案件已言詞辯論終結,宣判在即
➙在這些具體佐證下,法院認為,若能輔以保證金及限制出境、住居等強制處分,即可確保後續審判之進行,最終裁定以新台幣15萬元保證金准予交保,並限制住居與出境八個月。
三、從近期趨勢看:越來越多海外人士成為詐團車手
我們觀察近期法院實務與檢警偵辦趨勢,發現:
1、面交型詐騙案件大量增加
2、受害者多為中高齡民眾
3、執行者多為來自港澳、馬來西亞的年輕人
➙這些車手往往來台不久,語言通,工作名義為行政、快遞、財務代收等,事實上卻涉及交付贓款、面交收錢、騙取金融帳戶等行為。即便事後辯稱「不知情」、「只是照指示做」,一旦遭到檢方認定有明確共犯故意或配合行為,仍會面臨刑責與羈押風險。
四、律師提醒:這些關鍵因素,會影響你能不能交保
1、法院是否同意交保,會綜合評估以下幾項重點:
2、被告是否具備固定居所(不論國內或租屋)
3、是否有實際就學、就業、家庭連結
4、被告是否認罪、配合調查
5、是否有勾串共犯、逃亡之虞
6、案件是否已審理完畢、即將宣判
7、保證金的數額是否能確保其到庭意願
★本所強調:外籍人士若有真實的生活計畫與居住安排,加上家人願意協助配合,可有效提升交保機率,避免遭到長期羈押,甚至進一步留下刑事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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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成功協助多起來自香港、馬來西亞等地的車手案件,熟悉偵查流程、檢察官審查邏輯與法院交保評估標準,並可協助安排合法租屋、與家屬配合提供保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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