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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案|轉讓甲基安非他命判刑兩個月

  • 作家相片: 魏小雯 謙聖
    魏小雯 謙聖
  • 2021年10月21日
  • 讀畢需時 1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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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發生在「金門」的毒品案件


近期,越來越多金門的當事人

特地來台找專門處理毒品案件的謙聖協助


這次案件的當事人是他人被咬

於是被檢察官起訴

「藥事法」的轉讓毒品罪嫌

但在當事人是“累犯”的狀況下

已經不能再爭取緩刑

因此謙聖在一開始規劃的方向就是

盡可能的壓低本案被告的刑度


謙聖除了完整的重塑案發情節以外

也針對量刑答辯的部分做出詳盡辯護

從當事人的個人背景到毒品犯罪的個案比較

一一的在法庭上加以列舉

用最專業的毒品辯護來解救當事人!


最終!成功的幫當事人爭取到

「藥事法轉讓毒品累犯」

僅判處有期徒刑兩個月的好結果!


※這次案件轉讓的是「甲基安非他命」

甲基安非他命是衛福部管制的禁藥

也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範的二級毒品

當轉讓甲基安非他命時會同時觸犯上述兩條法規

這時就會遇到法條競合的狀況

因此會選擇罪刑較重的藥事法論處!


【轉讓禁藥】

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轉讓二級毒品】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遇到毒品、禁藥官司

請找專辦毒品案件的專家

「有事找謙聖,找謙聖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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