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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案|施用一級毒品


 

案件說明:


本案在桃園發生,謙聖陪伴當事人整整走了一年,從一開始的吸食一級毒品累犯被起訴,過程中經歷了,累犯不一定加重的大法官解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關於觀察勒戒與戒癮治療的修正。


從一開始我們爭執搜索、逮捕過程不合法,到後來又爭執不受理判決,法院不應該職權直接送勒戒,再到案件不受理判決確定之後回到地檢署,再向檢察官爭取戒癮治療,一道又一道的關卡,終於成功幫當事人拿到不用關的最後結果(緩起訴戒癮治療)。


針對每一個吸食毒品的案件,還是要小心謹慎處理,謙聖擅長針對當事人的個人條件,去擬定出一套最動人、最合適的情節,去爭取檢察官的認同,以便在短短幾分鐘的偵查庭中,能讓檢察官完整了解我方的訴求,這是謙聖的專長。


本案一樣,成功讓當事人躲過勒戒處分,能夠在保有人身自由的情況下,繼續維持工作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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