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案|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律師成功爭取到拘役易科罰金
- 魏小雯 謙聖
- 4月18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僅因持有武士刀就吃上官司?律師如何爭取拘役易科罰金、免留前科?
在台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對「刀械」的管理十分嚴格,許多民眾未曾意識到,像是武士刀、匕首、彈簧刀這類物品,只要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即便只是收藏或存放於住處,也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本所近期成功處理一起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當事人因持有兩把武士刀遭檢察官提起公訴。經由法律諮詢顧問律師團隊的積極辯護,最終爭取到僅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並未留下刑事前科,順利為當事人保全名譽與未來。
一、案件簡介:無許可持有武士刀,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
二、案件類型: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14條第3項
三、管制物品:武士刀二把
四、處理結果: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每日折算新台幣1,000元;刀械依法沒收
五、成果重點:經律師爭取,全案以簡易判決處理,當事人無須入監,亦未留下前科
六、法律重點解析:持刀也會觸法?原來這些刀械都屬於管制品
依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武士刀即屬於國家列管之「刀械」類型,不得未經許可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或持有。
★而第14條第3項進一步明定:
未經許可,持有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刀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換句話說,即使是自行購買、存放於家中、未曾使用,只要被警方查獲,就可能被移送法辦。
◆本案辯護重點:法律諮詢顧問律師團隊如何成功爭取輕判?
當事人原先面臨刑事處罰風險,若無妥善處理,不僅可能面臨實刑,更會留下前科,對生活、工作、出國等都產生長期影響。
法律諮詢顧問律師團隊採取以下辯護策略,有效爭取緩解處分:
▪️主張無犯罪用途與使用意圖
強調當事人持有刀械僅為收藏之用,並無攜帶、販賣或使用之行為,無造成社會實質危害。
▪️製作完整書面陳述與自白意見
協助當事人於準備程序中明確陳述案情,展現真誠悔意與高度配合司法調查之態度。
▪️爭取適用簡易判決程序
成功爭取法官接受簡易判決處理,使案件迅速結案、避免冗長訴訟與公開審理。
▪️爭取易科罰金處理
法院最終判處拘役50日,得以每日新台幣1,000元標準易科罰金,不需入監、不留前科,圓滿落幕。
七、案件結果:不只輕判,更成功避免前科紀錄
經法律諮詢顧問律師團隊辯護,本案判決結果為:
1、拘役50日,全數易科罰金,不需入監執行
2、武士刀依法沒收
3、當事人未受正式有期徒刑處分,不構成刑法上之前科紀錄
★對當事人而言,此結果無疑是最理想的解套方案,不僅避免實際服刑,更不影響其日後工作、就學或出國申請。
八、結語:面對刀械案件,越早尋求專業辯護,結果差很大!
許多民眾誤以為家中收藏刀具不會構成犯罪,實際上只要是法律列管刀械,持有即可能違法。
法律諮詢顧問擁有豐富的槍砲彈藥刀械案件處理經驗,我們了解實務上法院與檢察官的認定標準,能在第一時間為您分析風險、設計最佳處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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