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當事人是在台居住的港澳人士,平時與太太在網路平台經營「港台代購」。某日,當事人一如往常在網上販售商品,遇到宣稱自己是香港人的買家私訊,以購買公仔為由,委託當事人代付港幣。
每天經手數件網路交易的當事人不疑有他,提供帳戶給對方匯款,對方也如期將台幣匯進當事人的帳戶中。確認收到款項後,當事人便將港幣匯進對方指定的帳戶內。
沒想到這再平常不過的舉動,卻讓當事人卡上詐欺官司!當事人所收到的台幣來源竟是另一名受騙者,詐騙集團藉由「三角詐欺」方式,同時騙取兩人,導致當事人涉嫌了「幫助詐欺取財」的罪名!
眼看就要大禍臨頭,焦慮的當事人趕緊上網尋覓解決辦法!在經過一番努力後,找到了專辦「詐欺案件」的法律諮詢顧問。
律師接案後,向當事人了解完整的事發經過,並整理當事人與詐騙集團的對話紀錄、匯款紀錄…等證據,向檢察官主張當事人是在正常買賣交易下受騙,並無任何「幫助他人從事詐欺之犯意」,積極替當事人辯護。
經律師在庭上精湛答辯,讓檢察官認同謙聖觀點!成功還給當事人一個清白,拿下「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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