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在雲林發生的吸食毒品案件
當事人在交友軟體GRINDR尋找同好
碰巧遇到一位同志約他一起「自嗨」
(自嗨:一同施用毒品助興)
還附上別人的照片甚至傳送許多煽情字眼
更吸引當事人想要前往赴約
結果沒想到,如期赴約後
對方除了長的跟照片完全不同以外,竟然還是個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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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當事人遇到了員警釣魚偵查
直接現場被便衣警察逮捕、查獲安非他命
並以吸食持有二級毒品的罪名移送法辦
當事人在事發之後深深感到後悔
被警方釋回後立刻聯繫專打毒品案件的法律顧問
希望能夠避免進去勒戒所觀察勒戒
而我們也深入了解整個案件的詳細情況後
知道當事人一旦被勒戒就會失去現在寶貴的工作
所以評估出來最好的結果就是幫他爭取到緩起訴戒癮治療!
既然當事人決定相信法律顧問的辦案能力
那我們當然不會辜負當事人!
最終恭喜當事人成功獲得
「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
不必失去現有的工作、生活
也能循序漸進的戒除毒癮!
🔔法律顧問小提醒
施用一、二級毒品案件被驗尿後
檢察官需要等收到尿液檢驗報告
並且等地檢署將案件分案後
才能向法院聲請你的勒戒裁定!
送出戒癮治療聲請狀的時間點也很重要
不是隨便瞎送!非常考驗律師辦案的經驗!
也因此在被警察逮補獲釋(釋回)之後
如果不想要進去觀察勒戒
建議可以像本案當事人一樣
馬上尋求謙聖的法律救援
穩穩的拿下緩起訴-戒癮治療!
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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