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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案|外國人來臺灣犯罪,成功聲請停止羈押



 

本案將介紹一則,關於當事人是一位外國人,因幫組織運東西來臺,在海關被抓,因此被羈押;幸好及時委任「專精毒品」的法律諮詢顧問,成功替當事人「聲請停止羈押」


某日,當事人依照上手的指示,帶著行李箱來台,沒想到!行李箱在過海關時,被發現裡面藏有第二、三級毒品,因此當事人被以「運輸第二、三級毒品」、「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等罪嫌羈押


當事人並不清楚行李箱內有什麼,也不知道行李箱密碼,身分是外國人的當事人,完全不懂臺灣的法律,也不知道程序;面臨突如其來的牢獄之災,當事人相當手足無措,身在國外的家人們也像熱鍋上的螞蟻,非常擔心孩子的狀況,於是急忙找上「專精毒品」案件的法律諮詢顧問,請求協助。


法律諮詢顧問受委任後,由王聖傑主持律師快速掌握案件重點,再與黃昱凱律師攜手合作。並主張當事人在偵查中,已坦白犯罪內容手機也遭扣押,無串通的可能、在臺灣也找到居所、在臺灣也有親屬、也提交國外的出世紙和親屬的出境紀錄,表示身在國外的家人們,也會來臺探視當事人,因此並無逃亡之虞等語,在庭上作出有效的答辯


最後,謙聖漂亮地救出當事人,成功「聲請停止羈押」。


法律諮詢顧問小百科

➙什麼是羈押?

羈押是被告遭逮捕後,法院認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其有湮滅證據、串供、逃亡等之虞時;為保全證據、防止逃亡,法院得裁定將被告收容至特定處所,「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強制處分,不等於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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