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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案|警察釣魚販賣三級毒品緩刑
本案是在「台南」發生的毒品案件 當事人原本是要跟上游退掉用剩的毒品 結果上游請當事人將毒品交付給他人 並將取回的金額當作退款 當事人照著上游指示做了後 沒想到那個「他人」其實是員警 沒錯!當事人就是遇到了釣魚執法!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2021年10月6日


|毒品案|共同販賣三級毒品緩刑
案件經過: 這是發生在「新北」的毒品案件 本案當事人是一對情侶 因為員警用執法釣魚的方式 而誤觸法網,卡到販賣毒品的罪嫌 (延伸閱讀:警方釣魚合法嗎?)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販賣三級毒品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本案在一開始處理時就抓定方向!...
2021年10月4日


|毒品案|運輸二級毒品-成功停止羈押
本案是社會矚目的運輸毒品案件 當事人在羈押時 母親急忙找上專打毒品案件的謙聖協助 ※「羈押」意思是檢察官怕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在起訴或審判前,做出影響偵查/判決的行為,所以才限制被告的人身自由。 謙聖在了解整個犯罪的邏輯脈絡後 精準掌握案件的核心重點 讓當事人在一票兩個月的時間...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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