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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案|販賣一級毒品成功減刑
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 依毒品犯罪行為的不同,刑責有輕重之分: 製造、運輸、販賣>意圖販賣而持有>轉讓>持有>施用 本案當事人被指控多條的「毒品販賣」罪嫌 其中包含了一級毒品海洛因的販賣 在一審宣判的刑度重達近十年 當事人也從偵查中一路羈押到二審 謙聖在二審時接手處理...
2021年8月25日


|毒品案|施用一級毒品二緩
本案是發生自「桃園」的毒品案 當事人原先已在醫院接受「戒癮治療」 然而,卻碰上家人生病及生活不遂 一時無法克制,再次沾染「一級毒品」,並被警察查獲 當事人深怕原先的戒癮治療被「撤緩」送勒戒 將會造成無法照顧家人的窘況,因此循線找到謙聖協助 經謙聖評估本案狀況後...
2021年8月17日


|毒品案|施用二級毒品二緩
本案是在「臺南」發生 雖然謙聖目前實體據點在北部 但因全台執業,因此中南部的案件也非常龐大 尤其南部許多製毒工廠、吸食被告 或詐欺案的當事人,都會優先指名謙聖處理 以本案來說,當事人在緩起訴戒癮治療時間內 不幸又因吸食二級毒品而被查獲...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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