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8日|毒品案|施用一級毒品案件過程: 本案當事人正處毒品案假釋期間,需定期回地檢署找觀護人驗尿。 卻在某日驗到“一級毒品”的陽性反應!觀護人便轉呈給檢察官,使檢察官以施用一級毒品為由,啟動偵查。 這個案件中,當事人情況確實較為特殊,是萬萬不能再出事的。...
2021年2月26日|毒品案|意圖販賣二級毒品事發經過: 本案當事人的「同居人兼異性友人」,因涉及毒品販賣,被警察抓捕。 但車子跟租屋處都是當事人的名字,所以大量「毒品持有」也算在當事人身上。 一開始,當事人沒有認罪。 但中途被捕的友人,透過委任律師,向我方當事人索取金錢。...
2021年1月20日|毒品案|施用一級毒品二緩最近有許多當事人諮詢「毒品案件」問題 情況是:先前因施用毒品,已處緩起訴中,緩起訴期間內再犯被抓,怎麼辦? 多半聽到的答案是: 「我問過很多律師,他們都說沒救了,緩起訴期間內再犯,一定會被撤銷緩起訴。」 但謙聖律師卻有不同見解! 認為此案,有很大空間可以去搶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