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專辦遺產分割律師推薦!!遺產分割爭議順利裁判分割 —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協助當事人獲公平分配
- 魏小雯 謙聖
- 19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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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內的遺產分割往往牽涉情感與複雜財產關係,若無法協議,法院裁判分割常是化解爭端的必要途徑。本案由法律諮詢顧問王聖傑律師與廖育珣律師共同承辦,成功協助當事人取得依法且公平的遺產分配結果。
一、案件摘要
被繼承人於某年逝世,未留遺囑,主要遺產包括不動產、銀行存款與出租所得等。第一順位繼承人為配偶A、子女B與子女C(以下簡稱「繼承人群」)。因繼承人間無法就遺產範圍與分割方式達成協議,故提起裁判分割訴訟。
本案主要爭點:
1. 被繼承人名下之銀行存款於代辦喪葬後之剩餘款是否仍屬遺產範圍;
2. 出租不動產之租金收益是否為遺產孳息應列入分配;
3. 繼承人B主張曾代墊被繼承人之房貸,該代墊款是否應先行返還再分配剩餘價金。
二、訴訟策略重點
王律師與廖律師採取下列主張與舉證策略:
• 強調銀行存款在扣除必要喪葬支出後之剩餘款,性質上仍屬被繼承人之遺產,應返還並依應繼分比例分配;
• 提出租賃契約、租金收據與相關帳戶證明,證明租金為遺產孳息,應納入分割範圍;
• 就代墊房貸部分,主張該項支出屬於被繼承人之債務或代為墊付款項,應先行於遺產中計付返還,並提出對話紀錄與憑證以資佐證。
➙律師團隊同時整理完整證據(如匯款單、收據、支票影本、對話記錄、戶籍或稅務文件等),並在庭審中針對法律要點做具體法理說明,以利法院認定。
三、法院裁判與採納理由(重點摘要)
法院認為:
• 依《民法》第1150條,遺產管理與分割所需之費用應由遺產中支付;故喪葬必要支出可先行扣除,但扣除後之剩餘款仍為遺產,應返還並按應繼分分配。
• 出租不動產之租金為遺產之孳息,不論以何人名義收取,應在扣除必要費用後列入遺產總額分配。
• 繼承人代為墊付之債務或費用,若有足夠證明,應在遺產中優先給付或返還,俾維持權利與義務之公平分配。
• 法院在選擇裁判分割方法時,應綜合考量公平原則、遺產性質、利用價值、繼承人之利害關係與經濟效用等因素,做出妥適分配。
➙基於上述,法院裁判分割遺產並命令相關被告返還特定款項予全體繼承人,且由繼承人依分配情形共同負擔訴訟費用。法院之處分全面採納了我們的主要爭點與舉證。
四、適用法條(摘錄)
• 民法 §1148: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
• 民法 §1150:遺產管理、分割及執行遺囑之費用,由遺產中支付之。
• 民法 §1151: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 民法 §1164: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但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 實務上,最高法院相關判例(例如有關遺產孳息與分割之見解)亦指出:遺產分割係以消滅遺產公同共有關係為目的,應以全部遺產為分割對象,並綜合考量公平與經濟效用。
五、案件意義與實務提醒
1. 喪葬費、祭祀費等屬於可由遺產中支出之必要費用,但扣除後剩餘之款項仍屬遺產,繼承人間常見爭議即源於此類款項的處理;
2. 出租遺產之租金即為孳息,名義上可能記載在特定人名下,但法律上仍應視為遺產部分分配;
3. 代墊款項若有完整憑證,應於分配前先行返還;否則易引發後續爭議;
4. 若繼承人間無法協議分割,及早委任專業律師透過裁判分割可避免長期僵局與情感撕裂。
六、本案承辦團隊
本案由王聖傑律師與廖育珣律師共同處理。法律諮詢顧問在家事繼承與遺產分割領域擁有豐富實務經驗與嚴謹訴訟策略,能在複雜家事財產爭議中協助當事人取得公平結果。
★若您或家人正面臨類似遺產分割或繼承爭議,歡迎聯繫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我們提供專業諮詢與訴訟代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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