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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情境!教你拒絕不合理的臨檢!


 

【刑事律師來開講】


過去曾鬧得沸沸揚揚的一篇新聞報導

:女老師因拒盤查,遭上銬「失去自由9小時」


我們都知道在不合理的狀況下

可以適當的拒絕警察臨檢的要求

但是應該要怎麼說

才不會被當成妨害公務呢?


刑事律師手把手教你應對臨檢該怎麼回應!


※臨檢/盤查對應法則※

針對臨檢時不合理的原因或要求表達異議

並且過程中不要與警方發生口角、肢體衝突

以免從單純臨檢演變成刑事偵查程序!

(妨害公務罪或侮辱公務員罪)



【情境一】


警員:「我沒看過你,讓我看一下身分證」

可以回答:

「我認為這個理由並不構成合理的懷疑,

麻煩給我臨檢異議單」


警方聽完你陳述的異議後

如果覺得有理就會讓你離開

如果認為無理則會開始查驗身分


【情境二】


配合路邊臨檢查證身分後

警員卻不讓你走,要求你下車,並打開後車廂

可以回答:「我覺得這個要求是違法的,

請給我一張臨檢異議單」


【情境三】


如果遇到警員沒帶臨檢異議單的狀況呢?

請警員回去拿,不要跟著他回警局!


(依照警職法,警方是需要帶臨檢異議單在身上

並且查驗完身分沒問題後,就應該讓你離開)


⚠️若你沒帶身分證件,詢問也無法得知身分

就會帶回警局查驗!

(整個查驗時間不可超過三小時)


本律所支持警察「合法盤查」!

但強烈反對警察濫權「違法盤查」!


希望看完文章的你們

如果不幸遇到濫權的警務人員

可以知道怎麼保護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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