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謙聖專屬!戒癮治療流程大公開!


 


過往我們常接到當事人緊急來電!

因在網路約砲而被警察釣魚,或遇警察臨檢!

當員警要求驗尿時,我方可否拒絕?

若員警以強硬方式要求驗尿,該怎麼辦?


這時當事人往往驚慌失措,不曉得該怎麼辦才好

於是轉而向謙聖求助


此問題謙聖以Q&A為大家解答:


Q:當員警要求驗尿時,我方可否拒絕?


A:在多數情況下,我方是可以拒絕驗尿的!

(即使員警使用嚴厲話語、大小聲,或以當事人是「毒品管制人口」為由,沒有拘票依舊不能隨意驗尿。)


只有在少數情況下

員警可以經報檢察官許可,進行強制驗尿

因此事牽涉到刑事訴訟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現場人證供詞及查扣證物、警察搜查之合法性等情況…….

(如情況緊急,仍須急尋律師支援!)


一但驗尿,後續要處理的問題就更為棘手!

戒癮治療事小,但嚴重可處觀察勒戒

被強致送進勒戒所,失去人身自由,影響慎大!


所以遇到員警非法逮捕或處分

請立即與本所聯絡!保護自身權益!


Q:「如果不幸被驗出施用毒品,律師要怎麼救我?」


A:接到案件的當下,謙聖會直接開啟救援模式!


先了解當事人的自身情況,包含:「工作狀況、經濟收入、家庭背景、有無前科?若有,又是多少年前?」等,替每位當事人打造出不同類型的訴訟策略!

與當事人溝通完畢過後,即刻著手替當事人尋找合適的實務見解,與律師團隊開會討論、追蹤案件進度,拔起腿來一定要跑得比檢察官快!若錯失良機,就會被檢察官搶下一步送「觀察勒戒」!


● 「何謂戒癮治療?」


過往施用毒品,會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而遭「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判決方式處理。

(因案件已觀察勒戒解決最快速)


※觀察勒戒:將當事人強制送往勒戒所兩個月,戒除毒癮。

除了失去人身自由之苦外,也無法休息、陪伴所愛之人,整個人生都會被限制,且在勒戒所表現不佳,勒戒所甚至會向法院聲請將勒戒期加長至半年以上。

但現有新法可避免觀察勒戒,就是「戒癮治療」!


※戒癮治療:當事人自主,定期到醫院看診,以醫療行為,戒除個案對毒品的渴望與依賴,並在療程結束後,協助個案重建返回社會的能力。


以下毒品若驗出陽性,將會啟動觀察勒戒動作。

(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搖頭丸(MDMA)或是液態搖頭丸(GHB)等。

毒咖啡包(毒餅乾、毒糖果等)常見成分有K他命、搖頭丸、安非他命、卡西酮類、FM2等。

若不到案說明,會被強制拘捕、發布通緝。!



本律所,王聖傑-主持律師專打毒品案件!

遇到毒品問題不用怕

直接指名找謙聖!



如有任何毒品相關法律問題

我們提供免費線上諮詢平台

立即諮詢請點→(LINE:@law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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