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律師來開講】
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後,卻離婚無效?!
小明和阿美原先是一對恩愛的夫妻
但幸福的生活剛過沒多久
小明卻另有新歡,決定拋棄阿美
阿美雖然失望,但也同意離開這不美滿的婚姻
雙方決定離婚後,阿美隨即致電給兩位友人
希望友人能在離婚協議證人欄上簽名
但因友人時間難配合,無法當面見證
阿美便將離婚協議寄給他們,請他們簽完後再寄回
隨即,兩人便一起到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
新鮮感過後,感情不遂的小明,開始懷念起阿美的好
但阿美已經收拾好心情、放下了,不願意再婚
仍想復合的小明,遂決定向法院提起「確認離婚無效訴訟」
Q.已登記離婚了,有可能復婚嗎?
A.「協議離婚」需完成以下事項,才會生效
1.夫妻雙方有確切的離婚意願
2.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3.必須有2位以上離婚證人
(確認夫妻“雙方”離婚的真意,並在協議書證人欄上簽名)
4.夫妻雙方一起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本案,兩位離婚證人因無跟雙方確認離婚的真意
如果小明提出「確認離婚無效訴訟」
那小明及阿美的離婚就會被法院認定無效,婚姻關係也會恢復
提醒處理離婚官司的各位,找離婚證人時
一定要請離婚證人,確認雙方有離婚的真意喔!
如遇法律問題,需尋求律師協助、或更多詳細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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